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6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h2022-y-c-010-002
预算金额6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佳怡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莉0512-65161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C-010-002
项目名称: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叁万零贰元整
人民币(小写):¥1430002.00元
其中:
最高限价:无。
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预防费管理暂行办法》,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工伤频发企业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工伤预防相关制度进行针对性培训改善,确保工伤预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本项目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共两个标段。供应商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响应,所投标段于获取采购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2)本次采购每个供应商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供应商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其次二标段: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3)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4)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二)项目改善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内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伤事故频发单位(职工人数达100人以上),二标段共计工伤预防改善单位数量16家、重点走访企业5家。
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商务区)、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度假区)16家改善项目企业+5家重点走访企业,改善对象的具体名单成交后由采购人确定。
(三)项目改善内容及要求
1、二标段改善内容,共分为两项。
(1)工伤预防改善项目,选取16家企业作为改善参与单位,通过对特定企业点对点的工伤事故数据分析、上门审核交流、现场巡视巡检、后续跟踪回访等,了解掌握该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制的不足和问题,出具书面报告(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善意见及措施等内容),实施对重点人员针对性培训,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切实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2)二是重点企业走访项目,根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与你同行”重点单位走访调研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提档升级,选取园区内上年度发生工伤事故数量较多的5家重点单位开展点对点走访调研服务,联合安监、劳监和工伤预防专家上门服务,打造园区“工伤预防体检、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亮点品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
联系方式:0512-62886843(史佳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0512-65161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 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C-010-002
项目名称: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叁万零贰元整
人民币(小写):¥1430002.00元
其中: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二 | 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 655001.00 |
最高限价:无。
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预防费管理暂行办法》,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工伤频发企业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工伤预防相关制度进行针对性培训改善,确保工伤预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本项目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一 | 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
二 | 2021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
(1)本次采购项目共两个标段。供应商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响应,所投标段于获取采购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2)本次采购每个供应商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供应商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其次二标段:2022年园区工伤预防改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3)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4)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二)项目改善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内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伤事故频发单位(职工人数达100人以上),二标段共计工伤预防改善单位数量16家、重点走访企业5家。
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中央商务区(商务区)、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度假区)16家改善项目企业+5家重点走访企业,改善对象的具体名单成交后由采购人确定。
(三)项目改善内容及要求
1、二标段改善内容,共分为两项。
(1)工伤预防改善项目,选取16家企业作为改善参与单位,通过对特定企业点对点的工伤事故数据分析、上门审核交流、现场巡视巡检、后续跟踪回访等,了解掌握该企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制的不足和问题,出具书面报告(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善意见及措施等内容),实施对重点人员针对性培训,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切实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2)二是重点企业走访项目,根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与你同行”重点单位走访调研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提档升级,选取园区内上年度发生工伤事故数量较多的5家重点单位开展点对点走访调研服务,联合安监、劳监和工伤预防专家上门服务,打造园区“工伤预防体检、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亮点品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
联系方式:0512-62886843(史佳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0512-65161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顾奕、刘虹
电 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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