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州区中心】黄州区巴河流域朱道士河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HBHZ-202410SZ-00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384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z-202410sz-008001001
预算金额3847万元
招标公司黄冈绿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世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佳佳155723222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州区巴河流域朱道士河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HBHZ-202410SZ-008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Z-202410SZ-008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州区巴河流域朱道士河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3〕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国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黄冈绿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世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州区陈策楼镇朱道士河流域 建设规模:改造4条生态沟渠,建设面积15815㎡;河滨缓冲带建设工程为建设河滨缓冲带,对沿岸面源污染进行拦截和缓冲,建设长度 5437m,其中建设人工防护林灌带、人工强化草带、水生植物净化带合计74828㎡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规模要求范围内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项目报批报建许可等相关后续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相关工作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凡工程中涉及到各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0 合同估算价:3847.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二)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专业类或市政专业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四)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投标人近 5 年(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总承包项目指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②设计业绩:投标人近 5 年(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③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5 年(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 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2)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 //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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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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