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1.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30511003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逸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至2025年度北山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安保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511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年至2025年度北山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劳务、安保服务外包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519234.4
 合计金额小写: 1519234.4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壹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肆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为了确保长沙县北山镇机关食堂、安保服务工作以及干部值班周 转用房(原北山派出所内)安保服务工作的正常运作,现将长沙县北山镇政府机关食堂、安保以及机关干部周转用房安保服务单位实施公开采购。
(2)服务范围:长沙县北山镇机关食堂、安保服务以及机关干部值班周转用房(原北山派出
所内)安保服务。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6-01 —— 2025-05-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0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2.5,说明:一天内客餐以及会议餐桌数超过五桌按每桌 70 元进行补贴给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湖南逸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740201018280000505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食堂服务要求:
1、负责镇机关干部食堂早、中、晩餐制作。
机关干部用餐为自助餐。早餐:做到面、粉为主,搭配其他品种(馒头、包 点、鸡蛋、豆浆、红薯、稀饭等杂粮);中、晚餐:六菜一汤;传统节气或重要活动时,按甲方要求增加一个至三个菜。
2、负责镇机关干部食堂小型接待客餐、会议餐。客餐严格按甲方要求制作,餐桌数由机关支部确定。
3、负责机关食堂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食堂、餐厅及相关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5、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餐,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食 堂开餐时间要求早晨 8:00-8:50;中餐 12:00;晩餐: (冬季:5:10-5:30;夏 季:5:35-6:00)(另按季节调整)。非开餐时间餐厅和操作间都应及时关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轮流住镇值班。
6、机关食堂卫生区域:厨房、餐厅、储物间、仓库每日清扫并按要求摆放整齐。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7.1 基本要求
(1)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帽子、服装),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3)经常沟通交流,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做到荤素菜、主副食搭配,应增
加花色品种,做到色、香、味俱佳,虚心听取干部职工意见, 自觉接受监督。
(4)做好储藏室物品管理,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摆放整齐,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对入库、出库的物品做好登记,对食材按要求留样;随时查处,及时增减,有过期霉变腐烂食物及时清理并作好销毁记录。
(5)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食堂操作间及库房重地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査水、电、气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每天(全年)按时开餐,先打铃,后开餐厅门、 食堂厨师要每周五下班前将下一周菜品列好交食堂管理员审核并采购。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原则上一周不得重复饭菜。
(7)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8)米、菜、肉等要清洗干浄,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每餐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 垃圾及时清理。餐具冲洗第一步冲洗残渣,第二步用洗洁精清洗,第三步用流水冲洗 2 次以上。
(10)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1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厨艺,做出的菜尽量满足不同干部职工的口味,争取色香味俱佳。
7.2 用具管理
甲方食堂内基础设施及厨具、餐具由甲方登记造册,并经乙方签字认可后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承包期满应经双方清点,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7.3 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浄,保持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4)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5)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保持餐具用后洗涤,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 变或食物中毒。加强食堂内外及餐具的卫生、消毒,每周不少于 1 次卫生大扫除,做到地面、餐桌、门窗无油污,厨具洁浄。
(6)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堂中毒的情況,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7)清洗地面和灶台餐具的用具要严格区分,严禁混用一个水池清洗。
7.4 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液化气、电器设备,对天然气、电器设备开关、阀门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4)甲方负责配置四个消防器材,乙方工作人员要熟知使用。
7.5 人员选用及安全责任
(1)甲方将食堂劳务总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组织安排及选用合适的工作人员。
(2)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工作人员办理好意外工伤保险,切实注意安全操作,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因工作原由导致的职业病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如因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损坏甲方財物,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定期到指定的卫生体检单位进行健康体格检查,持健康证上岗,对不适宜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
(二)安保服务要求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2)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和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4)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5)实行 24 小时着装值勤,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优质服务。
(6)严格遵守巡逻制度,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熟悉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项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严格按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岗、空岗、漏岗。
(9)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安全管理服务要求:
(1)维护责任区的工作秩序,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盗、防破等工作。
(2)严格进行进出人员登记、门禁管理、来访接待和责任区巡查,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扫码、量体温等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意率均高于 80%,则支付乙方该季度全额服务费用;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 80%,则支付乙方该季度全额服务费用的 90%;若两次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 8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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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06月0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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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北山镇蒿塘社区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慧镇葛家山村金山路69号

法定代理人: 邱赞亮 法定代理人: 曾峥

委托代理人: 陈展宏 委托代理人: 粟灿成

电话: 0731-86745185 电话: 0731-86884460

传真: 0731-86745185 传真:


附件列表:
附件:民主测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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