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存储设备及可控FTP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三次)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qhz0192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欧先生0551-6622364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646
中标公司博雅中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3BFQHZ01926(招标文件编号:2023BFQHZ0192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存储设备及可控FTP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雅中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1号楼3层10室
中标(成交)金额:3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正、潘祖聪、夏哲恒、林泽明、汪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免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欧先生,张先生;0551-62835898,0551-6283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0551-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 0551-6283589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存储设备及可控FTP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雅中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1号楼3层10室
中标(成交)金额:3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博雅中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平台;签名验签专用设备;USBKey | 博雅中科;博雅中科;文鼎创 | 博雅安全FTP系统V1.0;博雅签名验签服务器V1.0;EsecuKey-K2只能密码钥匙 | 1;2;2000 | 200000;77500;2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正、潘祖聪、夏哲恒、林泽明、汪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免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欧先生,张先生;0551-62835898,0551-6283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0551-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 0551-6283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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