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智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金额
1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3683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局拟对湖南智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智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淳口镇杨柳村

建设单位

湖南智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智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浏阳市淳口镇杨柳村,租赁湖南金斯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1971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31.7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亿元,建设碳酸钙环保中空板包装箱、周转箱生产线,投产后预计年产碳酸钙环保中空板包装箱5万吨/年、周转箱5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应加强水污染控制,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外购成品印刷版,不产生制版、晒版等废水;墨辊、墨斗、印刷版等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印刷机清洗不外排;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达标纳管,进入杨柳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再通过农渠排至捞刀河。
(二)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项目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小,通过设置专门破碎间进行区间封闭式隔离后排放,确保项目熔融挤出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标准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三)项目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可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印刷版经收集擦拭干净后无沾染油墨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水性油墨桶、废活性炭、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渣及浓液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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