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800]F[XJ]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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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9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
乙方:福建博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XJ]2017424的涉税业务系统及数据回流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软件运维服务 | 软件运维服务 | 1 | 298500 | V1.0 | 满足响应文件要求 | 满足响应文件要求 |
合计: | 298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298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服务时间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确定。;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技术支持服务内容:1、甲方提供2部服务支持电话及办公场所,乙方现场派驻两名技术人员提供面向税务人员及纳税人的技术和业务支持服务(服务时间与甲方工作时间同步)。2、服务方式:主要是人工热线电话服务、技术支持人员的手机(仅甲方人员联系)、即时通讯工具(如QQ,RTX)、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用户自行上门的技术支持服务等。3、提供甲方的技术支持:a包括配合甲方做好地市自购服务器设备(数据库)的日常巡检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b龙岩地税税收风险预警服务平台等有关自有开发系统的运维服务;c小范围数据维护方案、数据手工查询统计等软件服务相关事项。4、提供对纳税人的技术服务支持:“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系统”和“金税三期”系统涉及纳税人端(如社保纳税人端)等涉税软件的安装指导;福建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社保纳税人端等涉税软件的操作咨询。对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出现的软件问题,及时排查解决;对于机打发票系统数据传输上的问题,运维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帮助查清问题责任方并配合解决,不得推诿;若问题无法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甲方信息技术科说明原委,由甲方信息技术科重新确认一个工作时限来解决问题,并向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2、技术支持服务基本规范要求:1、乙方技术人员应熟悉掌握地税综合业务系统等相关涉税软件,具备较强的技术问题解决能力,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在接听服务支持电话时, 落实首问负责,使用礼貌用语进行解答,并做好记录工作。如所提问题无法立刻解决的,要准确记录问题描述和联系电话,填写转交的办理工单,按规定流程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处理和回复。对于来电要根据内容作不同处理,并归纳、记录、整理。相关内容要形成知识库以便改进工作、共享知识。2、乙方做好服务支持电话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服务支持电话值班制度以及首次受理负责制等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审核。组织内部员工培训,考核上岗。详细制定受理过程、办理回复、内容把关、信息汇总等环节的要求事项。建立问题解决的协调机制和反馈机制。对于所收集到的问题建议定期评估分析,作为改进软件和工作机制的决策基础。3、乙方在维护年度内每个季度结束时向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相关部门提交季度服务报告及运维明细清单,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服务改进建议。由信息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确认服务报告。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相关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受理详细记录、纳税人满意度及公司派驻技术人员日常考勤等内容不定期组织抽查。3、其他事项:龙岩市地方税务局所购买的技术支持服务,是在省局运维服务基础上的增值服务,是为保障提高优质纳税服务的一种尝试,如上级部门叫停本服务项目,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质量验收: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甲方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服务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咨询服务不到位的,根据违约责任进行相关处理。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 乙方按季提交季度服务报告及运维明细清单,甲方根据季度服务报告进行初步验收。1年服务完成后,根据年度服务报告及违约责任认定情况验收后进行终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20按季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服务费用。 220按季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服务费用。320按季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服务费用。440根据年度服务报告及违约责任认定情况验收后进行统一结算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缴交及查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麻女士 电话:0597-2810096 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171030100100100399(注:本账号不接受投标保证金汇款)。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认定:1、对各种软件维护服务请求如果因为人为因素不能按照双方商定的服务时限内完成,乙方提前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并经得甲方同意;如果甲方不同意或者延期后仍然没有按时完成的,则每个服务每延迟1个工作日乙方按照基本维护服务项目价款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在提供服务的每个执行年度内,如果甲方接到纳税人有效投诉,且乙方无法给出解释或者给出的解释甲方不同意的,则认为乙方违约,按照(有效投诉数×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3、在提供服务的每个执行年度内,如果通过信息系统统计的纳税人不满意度高于10%(注:不满意度=不满意电话个数/有效评价数×100%),且乙方无法给出解释或者给出的解释甲方不同意的,则认为乙方违约,按照(实际不满意度-10%)×100×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4、乙方必须保证热线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有人接听,甲方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在岗现象,则每发现一次按照基本维护服务项目价款的0.2%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 | 乙方: | 福建博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西安南路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8幢三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余木录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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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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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7-2236932 | 联系方法: | 1500501419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3010155260002552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