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运输企业生产用原材料(精醇等)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运输企业生产用原材料(精醇等)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2019年非运输企业生产用原材料(精醇等)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前公示日期:2020年1月17日

二、资审方式及日期:资格后审,2020年3月10日

三、谈判采购日期:2020年3月10日

四、参与本项目的厂家如下:

大同市龙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汝阳朗洁金属洗涤中心

五、评审结果:

包件号

采购物资名称

拟成交人

采购方式

备注

1

合成乳化剂,洗剂专用母料,珠光浆

汝阳朗洁金属洗涤中心

单一来源

2

精醇

大同市龙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来源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12020年3月14

各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物资部门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拟成交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内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供应商注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成交人登录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www.ttwzw.com)“订单管理”模块进行采购订单确认,并自助下载成交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物资部门0351-2690003

0351-2631760

邮寄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02号 公司物资部门收

编:030013

电子邮箱:tytljwzglc@163.com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采购小组

2020年3月11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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