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LXSH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化工厂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分离移交协议》、《天津LXQX有限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分离移交协议》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专项服务项目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7525308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分别对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LXSH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化工厂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分离移交协议》、《天津LXQX有限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分离移交协议》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专项服务项目实施采购。
一、采购内容
1、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元投资”,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与LXSH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LXSH”)订立了《LXSH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化工厂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分离移交协议》,约定:协议履行严格遵循“先移交后改造”的国家文件要求;热源设施、用户供热一次网支线建设、换热站改造、 二次网改造、户内设施改造。移交单位的585户用热户、二次管网(包括 管道上附带的阀门、热计量表、过滤器、保温等)、利旧的俱乐部房屋及 土地使用权、锅炉房内的锅炉水泵等供热设备设施、换热设备设施、电气 自控仪表等、独立双电源变压器及变压器后的电气设备、自来水表及表后水管;正式移交协议原则上2018年8月16日前签署完成,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前期改造资金和相关资产划转;项目改造费用概算金额为:1697.37万元 (大写:壹仟陆佰玖拾柒 万参任柒佰元整 )(燃气工程450万;双电源电力工程80万;供热改造工程1167.37万)(工程内容包括:热源站、换热站、管网改造、户内改造、燃气配套工程、电力配套工程等)第一笔改造资金: 850万元 (大写;捌佰伍拾万元整 ),在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2019年3月31 日前支付第二笔改造资金: 250万元 (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第三笔改造资金:300万元大写:(大写:叁佰万元整)。剩余改造资金按照最终竣工审计决算为准,多退少补,差额改造资金待项目完成清算3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接收改造工作,并按市供热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所接收的供热户提供供热服务,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尚欠改造费用603166元未支付,此外合同约定的分离移交范围中的利旧的俱乐部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并未按要求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证书,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2、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元投资”,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天津LXQ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XQX”)订立了《天津LXQX有限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分离移交协议》,约定:协议履行严格遵循“先移交后改造”的国家文件要求;按照文件要求,改造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 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结合移交双方共同确定的改造 方案,由于项目改造基础材料缺失,按照移交单位估算项目改造费 用金额为:700万元(大写 柒佰万元整),合同签订后,移交单 位先行支付前期准备费(设计费、测绘费、房屋鉴定费、地勘费):500000.00 元,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移交项目概算,甲乙双方以专业设计院出具的概算金额为准确定最终项目改造费用金额,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按照设计概算的50%作为前期改造第一笔资金和相关资产一并无偿划转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开始组织实施,后续改造资金按照节点支付。接收单位取得的改造资金和划转资产,按照文件要求,免征相关税费,如移交单位所在地区税务部门要求征收税费,相关税费由移交单位承担。
第一笔改造资金:设计概算的50%;2019年4月1日前支付第二笔改造资金:设计概算20%;2019年5月1日前支付第三笔改造资金:设计概算20%。剩余改造资金按照最终竣工审计决算为准,多退少补,差额改造资金在项目完成清算30日内一次性支付。移交项目涉及的设计规范要求的双电源电力工程,专项费用不占用、不挪用,移交单位一并支付,接收单位组织实施。移交范围包括:改造后的热源设施、用户供热一次网支线建设、换热站改造、二次管网改造、户内设施改造。移交单位的306 户用热户、二次管网(包括管道上附带的阀门、热计量表、过滤器、保温等)、利旧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锅炉房内的锅炉水泵等供热设备设施、换热设备设施、电气自控仪表等、独立双电源变压器及变压器后的电气设备、自来水表及表后水管。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接收改造工作,并按市供热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所接收的供热户提供供热服务,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尚欠改造费用1672564元未支付,此外合同约定的分离移交范围中的利旧的俱乐部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并未按要求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证书,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综上所述,水元投资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拟对LXSH义务承受人、LXQX提起诉讼,作为其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委托贵单位参与完成本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为招标人提供案件相关法律咨询,委托处理诉讼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认真查阅案涉涉及的所有材料,向我司说明诉讼策略;
2.及时向我司说明所需证据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诉讼。
二、服务要求
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代理案件的诉讼事宜;
2.要求涉案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支付所欠款项;
3.要求涉案合同对方当事人依约定协助贵水元公司办理房屋、土地产权变更登记(两案涉案房屋系单位统一建设无独立房本,土地需变更性质)。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服务商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服务商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招标报价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服务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服务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考察调研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收集汇编费、税费、利润及其他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资质条件及服务期限
1.供应商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整体服务方案;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审理结束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现诚邀贵所进行比价,本次采购项目拦标价为15万元,采用低价中标形式,在报价相同的条件下,我公司将根据相关业绩、整体服务方案情况,择优选取1家律师事务所。
请贵所在接到该函件后,积极准备,并于2023年9月21日9:00前将报价函、整体服务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类似案件业绩合同复印件扫描并上传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扫描)。
附件:报价函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52530899
 
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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