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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招 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项目名称)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市政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初 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 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 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亿联智业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研究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城东文创综合片区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 2476米、污水管道1228米、给水管道1602米、中水管道745米 及其他相 关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估算: 10741.3万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以 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招标范围:对研究试验相关内容进行招标。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 、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 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 测业务范围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 ②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 力。
(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项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项 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应当至少包 括项目名称、签署各方、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 页)
(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 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 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 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 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 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 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 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 示期内(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的为准 );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 为;
t.……。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 可通过 “交易平 台 ”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6 00:00:00至2024-12-10 09:29:00(北京时间,下同 ), 通 过 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 以下简 称 “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 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 行用户注册和 CA数字 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024-12-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将 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 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 上传。
其他说明: /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 ”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雄县铃铛阁大街
联系人:孙鹏
电话: 0312-581810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亿联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
联系人:李雪菲
电话: 15175235409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
网址(如有 ): /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 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 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 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 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 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 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 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 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9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本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雪菲
电话 :15175235409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双堂乡双堂村2区108号
10.10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12-5302108,邮箱:xxzjj5302108@163.com
10.11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