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L53A00624001474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
金额
120.8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53a00624001474
预算金额120.84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省财政厅
招标联系人申老师0871-636377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红宇0871-653298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53A00624001474
项目名称: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20.84万元(01包:37.76万元;02包:48.12万元;03包:34.96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120.84万元(01包:37.76万元;02包:48.12万元;03包:34.96万元)
采购需求:
01包:2023年高等教育和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成效,拟选取5所在昆高校、5所州(市)高校进行实地核查,1项。
02包:2023年基础教育综合奖补专项资金,全面了解各地落实财政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和资金安排情况,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拟选取资金量较大等6个州(市)进行实地核查,1项。
03包:2021—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教师培训计划,拟通过对近三年教师培训经费开支成本进行分析,合理确定可行的教师培训财政补助标准,拟针对部分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核查,1项。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或多个标包,响应文件按包号分别制作。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投标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各检查组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进点,30天内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各分组检查报告,采购人提出的审核意见修改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稿。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1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2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3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非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项目的,无需提供;
3.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17: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或云南壹证通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 年 1月 1 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 CA 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 CA 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评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1包:
保证金金额: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保函;本票;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XX日09时30分
(2)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2包:
保证金金额:4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保函;本票;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XX日09时30分
(3)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3包:
保证金金额: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保函;本票;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XX日09时30分
其他:
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
4.注意事项
4.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4.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财政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申老师0871-63637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29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红宇、杨婧、尹号芬、姚玲波、鹿雯、罗红坚
电 话:0871-65329870
项目概况 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53A00624001474
项目名称: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20.84万元(01包:37.76万元;02包:48.12万元;03包:34.96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120.84万元(01包:37.76万元;02包:48.12万元;03包:34.96万元)
采购需求:
01包:2023年高等教育和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成效,拟选取5所在昆高校、5所州(市)高校进行实地核查,1项。
02包:2023年基础教育综合奖补专项资金,全面了解各地落实财政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和资金安排情况,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拟选取资金量较大等6个州(市)进行实地核查,1项。
03包:2021—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教师培训计划,拟通过对近三年教师培训经费开支成本进行分析,合理确定可行的教师培训财政补助标准,拟针对部分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核查,1项。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或多个标包,响应文件按包号分别制作。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投标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各检查组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进点,30天内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各分组检查报告,采购人提出的审核意见修改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稿。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1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2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3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非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项目的,无需提供;
3.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17: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或云南壹证通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 年 1月 1 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 CA 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 CA 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评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1包:
保证金金额: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保函;本票;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XX日09时30分
(2)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2包:
保证金金额:4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保函;本票;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XX日09时30分
(3)财政教育项目绩效评价03包:
保证金金额: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保函;本票;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XX日09时30分
其他:
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
4.注意事项
4.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4.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财政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申老师0871-63637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29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红宇、杨婧、尹号芬、姚玲波、鹿雯、罗红坚
电 话:0871-6532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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