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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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1 |
建设单位 |
盐城阿特斯协鑫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对原有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及制绒片项目设备更新及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88号 |
报表类型 |
报告书 |
环评单位(编制主持人)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正梁) |
项目概况 |
项目于2018年7月19日取得县发改委备案文件,项目代码为2018-320923-38-03-642493。此次项目对全厂所有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提升改造,调整优化各工段化学品用量,放弃0.8GW制绒片产能,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及年产1.0GW制绒片。 |
公众参与情况 |
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15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上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2018年11月编制完成了《盐城阿特斯协鑫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对原有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及制绒片项目设备更新及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6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第二次公示,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后,并于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22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环评论坛网站和盐城晚报同步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报纸公示了2次,无反对意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水: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站设计能力:5000m3/d。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雨水(清下水)及污水排口。厂区雨水、清下水接入厂区雨水管,排入厂区南侧排水沟,最终汇入串场河。 ①浓硝酸银废水:浓硝酸银调节池→浓硝酸银反应池+浓硝酸银沉淀池→浓硝酸银回调池→排放水池 ②浓氟废水、浓碱废水:调节池→连续反应罐1+连续反应罐2→连续反应罐3→浓氟沉淀池→污泥浓缩池→稀氟调节池 ③稀氟废水、稀酸废水、稀硝酸银废水、地面冲洗水、浓氟预处理后废水:调节池→稀氟一级反应池+稀氟一级沉淀池+稀氟二级反应池+稀氟二级沉淀池+pH回调池→排放废水 ④稀氮废水、稀碱废水、浓氮废水、浓酸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调节池+稀氮一级反应池+稀氮一级沉淀池+稀氮二级反应池+稀氮二级沉淀池→生化调节池→安邦反应系统→A/O深度处理系统→排放水池 废水达到接管标后排入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 废气: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按产生工序及收集处理方式划分,分为不含氮制绒废气、含氮制绒废气、扩散废气、载具清洗废气、不含氮刻蚀废气、含氮刻蚀废气、PECVD废气、激光粉尘、丝网印刷废气、废水站生化处理废气、废水站浓酸中和废气以及车间无组织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氨气、非甲烷总烃。根据分质处理原则,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一车间不含氮制绒废气与载具清洗废气合并处理,经三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2、一车间扩散废气经一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3、一车间含氮酸性废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4、一车间不含氮刻蚀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5、一车间PECVD废气采用硅烷燃烧塔+一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6、一车间丝网印刷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7、二车间含氮制绒废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8、二车间不含氮制绒废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扩散废气一级碱吸收处理,达标后合并排放,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9、二车间含氮刻蚀废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10、二车间不含氮刻蚀废气与载具清洗废气合并处理,经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11、二车间PECVD废气采用硅烷燃烧塔+一级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置2套处理设施及2根排气筒(FQ020005、FQ020015); 12、二车间丝网印刷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13、废水站生化处理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14、废水站浓酸中和废气经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15、废水应急罐应急时酸性废气(废水应急罐配套碱喷淋装置)经一级碱吸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该应急设施仅在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平时关停; 16、激光SE工段及激光开槽粉尘产生量极少,经机器自带袋式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技改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技改项目以一车间、二车间、危化品库、废水处理站分别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最终以东厂界外40m,南厂界外40m、西厂界外85m、北厂界外95m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现无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 噪声: 项目噪声源数量多,有部分噪声源源强较高,PECVD机、风机、泵、清洗机等高噪声设备经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再经过几何衰减,可使噪声在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硅烷塔粉尘、含氟污泥、废劳保用品、废纯水处理膜、废包装材料、废树脂、生化污泥、沾染酸碱的滤芯、废活性炭、废PP花环填料、废气处理结晶盐、废矿物油、废分子筛、含银污泥、危化品包装桶。 职工生活垃圾、硅烷塔粉尘、生化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定期清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含氟污泥、废纯水处理膜出售综合利用,废劳保用品、废树脂、沾染酸碱的滤芯、废活性炭、废PP花环填料、废气处理结晶盐、废矿物油、废分子筛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化品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含银污泥可委托有资质单位鉴定,在鉴定为一般固废前,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固废不得随意丢弃、填埋。 企业依托现有已建成的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日常生产需求。 土壤、地下水: 厂区内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供气站、普通仓库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