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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胡飞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春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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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HA-WHMT-KCSJ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8 19:00:05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HA-WHMT-KC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淮工经发备〔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位于淮安工业园区境内苏北灌溉总渠南堤,宁连路大桥与淮金线苏北灌溉总渠大桥之间,盐化工基地作业区通用码头东侧。本项目码头平面布置采用顺岸式布置于淮安工业园区专用航道两侧,航道通过防洪闸(水闸)与苏北灌溉总渠干线航道相连接,拟建设25个泊位、水闸及跨闸桥1座,其中,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1000吨级液体散货泊位15个(其中甲、乙、丙类6个,戊类9个),1000吨级待泊泊位7个,工作船泊位1个。项目后方配套危险品集装箱堆场、普通集装箱堆场、集装箱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停车场、生产辅助办公区、道路等。预留储罐区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码头设计吞吐量745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达到881万吨/年。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13亿元。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HA-WHMT-KCSJ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有关文件、图纸以及配合各种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阶段所有专业图纸、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专业图纸,满足相关报建要求等;招标用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条款)编制,满足发包人、第三方审查单位、各政府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的相关施工图、技术要求;包含内港池的衔接设计,环保、化工、水利等专项设计和审查、安全设施、消防、防雷等配套专业设计专篇编制和审查;为进行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等工作。设计应充分考虑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审查环节在内有可能涉及的评审、试验、研究、专题报告等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1)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自然条件研究、运量及船型预测、水域范围和后方陆域总平面布置、码头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水闸及跨闸桥等配套设计、装卸工艺、陆域整体规划和平面方案、生产和生活辅助建筑物、管道与安全、消防、罐区预留接口、码头后方管廊等配套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工程(智慧港口)、通信、监控、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节能、环保及绿化、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济评价等,并提供相应的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2)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水域范围、后方陆域总平面布置、码头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水闸及跨闸桥等配套设计、装卸工艺(包括装卸设备选型等)、生产和生活辅助建筑物、管道与安全、消防、罐区预留接口、码头后方管廊等配套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工程(智慧港口)、通信、监控、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节能、环保及绿化、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在设备单位确定后根据设备规格、型号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调整完善。满足发包人、第三方审查单位、各政府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的相关施工图、技术要求。  

3)其他工作内容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审查环节在内有可能涉及到的相关试验研究专题报告等(即必要的水域水文测验资料、泥沙分析试验、潮流泥沙模型、波浪分析试验、水工结构断面试验和船舶操纵试验等);环保、化工、水利等专项设计,安全设施、消防、防雷等配套专业设计专篇编制。

4)为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等工作。

5)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报批工作;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等,施工期间按发包人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按发包人要求参加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2.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合同签订后5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等相关资料;

2)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内(具体时间应根据发包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4)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设计单位除需保证上述设计周期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设计文件的交付应满足项目总体进度的要求;

5)总设计服务期以完成委托范围内全部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服务结束为止;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后续根据施工进度完成驻场服务及施工配合、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服务、竣工图编制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②③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水运行业设计甲级或水运行业(至少包括港口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水利行业(至少包括水库枢纽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码头工程设计项目。

3.3 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码头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运行业(至少包括港口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相关资料,但需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206元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大道 2 号淮安国际航运中心

人:胡飞

   话:17318887698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人:张春阳、胡继军

   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1716269190@qq.com

工作QQ: 1716269190(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4月18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99: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9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9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系统登录”-“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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