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大学城校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2次竞价)竞价结果
金额
7.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公司华南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大学城校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2次竞价)
竞价结果(JJ23090709555812)
开始时间:2023-09-11 09:12:09 截止时间:2023-09-14 09:12:09 截止时间已过
成交单位:广州弘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
72800.000元
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通过规定途径提起异议,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采购用户
E-mail:scnujnb@scnu.edu.cn
联系电话:020-85213317
传真:无
联系手机:13889907975
邮编:无
平台联系电话(异议):020-37619972;jycg001@qq.com
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大学城校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2次竞价)
竞价编号:JJ23090709555812
采购类型:服务类
开始时间:2023-09-11 09:12:09
项目预算(元):90,000.00
结束时间:2023-09-14 09:12:09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无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2、本项目报价清单中需包含总价的报价及两校园测试的分别报价,每个校园报价不超过4.5万元,总价等于两校园分别报价的总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人必须把下列5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须标明序号)上传至平台附件处作为依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将组织对资料进行审核,全面符合要求者方能接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成交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并盖上单位公章;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传至少一份近三年内的同类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⑤水平衡测试工作方案;
5、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含本项目执行所需的人工成本、设备材料、运输、售后、利润、税金、设备材料的市场涨价风险,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合同约定价格外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6、检测时间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工作时间须限制在工作日的8:30-18:00,且不能产生噪音影响上课和教工休息。
★7、因地下管网时间久远,计量系统落后,采购人无法提供详细的地下管网图纸及详细的计量数据,报价人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不得以没有图纸、地形复杂、数据不全等原因作为无法开展工作或追加费用的理由。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响应情况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项目竞价要求响应情况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报价人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从事水平衡测试服务、节水技术推广服务,或具有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等资质或经营范围,并被纳入广州市水务局下发的《广州市水平衡测试机构目录》名单(见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成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完全响应
付款方式
1、本项目全部完成且测试报告通过水务局专家评审后,采购人自专家评审通过日计30日内向成交人支付100%合同款。在水务局评审通过之前,采购人不向成交人支付任何费用。
2、上述付款时间规定为采购人向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起申请的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
3、如测试报告未通过水务局专家评审,成交人须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再次报水务局专家评审。若整改后仍不能通过专家评审的,本项目终止,采购人不向成交人支付任何费用。
完全响应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90天送货
签订合同后
90天送货。
交付地址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响应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2、本项目报价清单中需包含总价的报价及两校园测试的分别报价,每个校园报价不超过4.5万元,总价等于两校园分别报价的总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人必须把下列5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须标明序号)上传至平台附件处作为依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将组织对资料进行审核,全面符合要求者方能接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成交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并盖上单位公章;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传至少一份近三年内的同类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⑤水平衡测试工作方案;
5、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含本项目执行所需的人工成本、设备材料、运输、售后、利润、税金、设备材料的市场涨价风险,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合同约定价格外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6、检测时间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工作时间须限制在工作日的8:30-18:00,且不能产生噪音影响上课和教工休息。
★7、因地下管网时间久远,计量系统落后,采购人无法提供详细的地下管网图纸及详细的计量数据,报价人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不得以没有图纸、地形复杂、数据不全等原因作为无法开展工作或追加费用的理由。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完全响应
报价情况
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响应情况单价(元/%)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1.00响应36400.000元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1.00响应36400.000元
总报价
72800.000元
技术响应
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1、本项目的实施应遵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及(穗水规字〔2018〕6号)《广州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 。
2、本项目的实施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
3、水平衡测试开工前,成交人需按照规定向广州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备案,并提交水平衡测试工作安排表。
4、水平衡测试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材料。
5、水平衡测试开展过程中,成交人若发现需要采购人进行整改的内容,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协助、指导采购人完成整改。
6、水平衡测试作业完成后,应按照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的要求,分别独立编制两校园的水平衡测试报告,,并确保测试报告通过水务局专家评审。
7、成交人在测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等规定,确保施工工作现场的清洁卫生。项目完成后,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立即清理干净现场,全部撤离现场。
8、成交人一旦进场工作,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规定的地域工作和活动;②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校园设施,如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损坏,成交人应无偿修复;③工作期间须严格管理作业人员。
9、成交人须按安全工作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在作业现场范围内由于成交人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技术要求:1、本项目的实施应遵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及(穗水规字〔2018〕6号)《广州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 。 2、本项目的实施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 3、水平衡测试开工前,成交人需按照规定向广州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备案,并提交水平衡测试工作安排表。 4、水平衡测试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材料。 5、水平衡测试开展过程中,成交人若发现需要采购人进行整改的内容,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协助、指导采购人完成整改。 6、水平衡测试作业完成后,应按照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的要求,分别独立编制两校园的水平衡测试报告,并确保测试报告通过水务局专家评审。 7、成交人在测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等规定,确保施工工作现场的清洁卫生。项目完成后,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立即清理干净现场,全部撤离现场。 8、成交人一旦进场工作,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规定的地域工作和活动;②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校园设施,如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损坏,成交人应无偿修复;③工作期间须严格管理作业人员。 9、成交人须按安全工作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在作业现场范围内由于成交人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1、本项目的实施应遵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及(穗水规字〔2018〕6号)《广州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 。
2、本项目的实施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
3、水平衡测试开工前,成交人需按照规定向广州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备案,并提交水平衡测试工作安排表。
4、水平衡测试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材料。
5、水平衡测试开展过程中,成交人若发现需要采购人进行整改的内容,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协助、指导采购人完成整改。
6、水平衡测试作业完成后,应按照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的要求,分别独立编制两校园的水平衡测试报告,,并确保测试报告通过水务局专家评审。
7、成交人在测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等规定,确保施工工作现场的清洁卫生。项目完成后,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立即清理干净现场,全部撤离现场。
8、成交人一旦进场工作,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规定的地域工作和活动;②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校园设施,如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损坏,成交人应无偿修复;③工作期间须严格管理作业人员。
9、成交人须按安全工作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在作业现场范围内由于成交人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技术要求:1、本项目的实施应遵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及(穗水规字〔2018〕6号)《广州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 。 2、本项目的实施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 3、水平衡测试开工前,成交人需按照规定向广州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备案,并提交水平衡测试工作安排表。 4、水平衡测试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材料。 5、水平衡测试开展过程中,成交人若发现需要采购人进行整改的内容,成交人应为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协助、指导采购人完成整改。 6、水平衡测试作业完成后,应按照GB/T 12452-2022《水平衡测试通则》的要求,分别独立编制两校园的水平衡测试报告,并确保测试报告通过水务局专家评审。 7、成交人在测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等规定,确保施工工作现场的清洁卫生。项目完成后,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立即清理干净现场,全部撤离现场。 8、成交人一旦进场工作,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规定的地域工作和活动;②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校园设施,如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损坏,成交人应无偿修复;③工作期间须严格管理作业人员。 9、成交人须按安全工作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在作业现场范围内由于成交人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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