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关史馆改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6日 19: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海关关史馆改造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9: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0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婷、李昊、宋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0991-3627251(工作业务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婷、李昊、宋乐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海关关史馆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Q-ZB2024-00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海关关史馆改造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9560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采购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采购文件补充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施工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楼2207室)携带证件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缴费(现金)获取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
联系方式: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0991-3627251(工作业务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万达中心2207室
联系方式:张婷、李昊、宋乐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李昊、宋乐
电 话: 0991-5261912(工作业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