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11643.6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643.66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20-835496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5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
(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0104-04-01-416726)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路204号、206、208号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装修改造面积34510.4平方米。本项目装修改造楼层主要为该大厦的2-3楼、5-17楼全层,1楼、4楼、负1楼、负2楼部分,以及大厦附属的大院等设施和构筑物,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空调通风、弱电工程、消防改造等工程,以及拆除、幕墙玻璃及窗户维护工程、空调设备更换、消防系统更新、配电系统改造、电梯新增及更新、大院地面改造、楼顶标识等工程。
2.1.4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1643.66万元,其中工程费人民币9477.6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工程造价咨询和投资控制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35800.00元。
2.3工作目标
2.3.1投资控制目标:实行全过程动态控制,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合同各方全称、承包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各方盖章等信息齐全)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相关证明文件。
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附业主方的联系人及电话,或提供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等能反映相关信息的证明文件。
②业绩时间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最晚日期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5.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3.5.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2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2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注:①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②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时45分至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最终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7.2招标代理费用
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并下浮18%]。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20-891702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采购咨询部
联系人:杨工、程工
电话:020-83549690
9. 异议受理: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020-89170353
招标监督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电话:020-89170105
日期:2022年12月14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0104-04-01-416726)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原全球通大厦)装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路204号、206、208号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装修改造面积34510.4平方米。本项目装修改造楼层主要为该大厦的2-3楼、5-17楼全层,1楼、4楼、负1楼、负2楼部分,以及大厦附属的大院等设施和构筑物,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空调通风、弱电工程、消防改造等工程,以及拆除、幕墙玻璃及窗户维护工程、空调设备更换、消防系统更新、配电系统改造、电梯新增及更新、大院地面改造、楼顶标识等工程。
2.1.4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1643.66万元,其中工程费人民币9477.6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工程造价咨询和投资控制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35800.00元。
2.3工作目标
2.3.1投资控制目标:实行全过程动态控制,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合同各方全称、承包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各方盖章等信息齐全)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相关证明文件。
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附业主方的联系人及电话,或提供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等能反映相关信息的证明文件。
②业绩时间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最晚日期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5.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3.5.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2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2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注:①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②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时45分至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最终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7.2招标代理费用
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并下浮18%]。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20-891702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采购咨询部
联系人:杨工、程工
电话:020-83549690
9. 异议受理: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020-89170353
招标监督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
电话:020-89170105
日期:2022年12月14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