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400]HJZB[DY]2017056
作者: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1-20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400]HJZB[DY]2017056
2、项目名称: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2284200 | 40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包1 | 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北京东方碳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916室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20 16:30;报名截止时间:2017-11-28 17: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7-11-29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17-11-29 15:00,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何金良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5幢
联系方法:8264992
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邓淑华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
联系方法:0598-8259969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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