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82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文梅0516-838225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东延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2023082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东延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东延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东延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8日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5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516-83255536
电子邮件:jsjx45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 曹文梅
电 话: 0516-83822529
电子邮件: jsjx45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东延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2023JGLDY-SY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东延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管项【202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JGLDY-
SY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起点自徐贾快速通道匝道环岛起,向东沿线经过前王村、夏庄村,在夏庄
村东,利用东西向夏虎路继续向东,终点与206国道及虎山村南现状15m夏虎路组成十字交
叉,整体走向为东西走向,路线全长4.441km。
技术标准:项目道路红线宽50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
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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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道路断面布设采用一级公路镇区段四块板断面布置形式。机动车道路面宽度为27.5m
中间带宽度4m(中央分隔带3.0m+左侧路缘带2×0.5m),行车道宽2×(3×3.75m+右侧
路缘带0.5m)。侧分带宽2×2m,非机动车道宽2×4.5m。
主线新建行车道路面结构为:
4cmSMA-13+8cmSup-
25(改性)+0.6cm改性乳化沥青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18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总厚
度为66.6cm。
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4cmAC-13F+6cmAC-
20C+0.6cm改性乳化沥青封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18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总厚度为46.6
本工程主线共设置涵洞3道,其中箱涵2道、圆管涵1道。
本次试验检测项目对应2022JGLDY-SG-1标段实施桩号范围为K0+000--
K2+190,全长2.19公里。
2.2项目计划检测服务期:同施工期,约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
陷责任期2年。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023JGLDY-SYJC标段。
招标范围:负责上述施工标段范围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工
地试验室、承担所有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拌和站等施工方施工范
围内的试验检测等所有工作,并接受监理人的监督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
(2)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检测项目(须
涵盖路基、路面试验检测内容)。
注:上述试验检测内容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
检测范围涵盖路基、路面试验检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
业须涵盖材料、公路、隧道;
②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2018年01月0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
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须涵盖路基、路面试验检测内容)的项目负责人。
注:上述试验检测内容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
检测范围涵盖路基、路面试验检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
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
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
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
料。
3.1.4 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试验
检测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
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及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
面房B27d-
405室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获取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0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
面房B27d-4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5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16-832555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孟艳秋、李雪芹
电话:0516-83822529
8、其它
8.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
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
66 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
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
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
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
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
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
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
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9 中直接生成出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
除外),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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