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cgkzb-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潇1800991654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熄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BCGKZB-0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熄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50 万元,招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50 万元(伍佰伍拾万圆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请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 11:00 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联系汪潇获取《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180099165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5.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 年 8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 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熄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熄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招标编号:2023BCGKZB-004),招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 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熄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具体采购内 容、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设施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所有方案设计(含土建)、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现场制 作、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环境评价报告、环评批复、项目环保验收及相关三同时手续)3、项目投用后委派技术人员 进行现场技术服务 6 个月。
2.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50 万元(伍佰伍拾万圆整),投标人投标 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 项目周期:150 天(日历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6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2.7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 的中标人,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 序推荐中标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由工商 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 目要求。
3.2 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 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区外入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查询为准)或具进疆备案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或项目 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 工作。
3.3 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专业)或中级职 称(机电工程专业);
注: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应合法有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 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例:如开标日期 为 2023 年 7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提供 2023 年 1 月-6 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 1 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相似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协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协 议(合同)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 提供。提供的协议(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不 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
3.5.2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5.3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5.4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6.2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3 被责令停业的;
3.6.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3.6.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 时参与本项目;
3.6.8 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 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 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3.8.3 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 11:00 至 18:00(北 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联系汪潇获取《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1800991654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不接受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
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开户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 号:30020116292000180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 木齐天山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 年 8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 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 30 分 钟到达指定地点)。
5.4 投标保证金:5 万元(伍万圆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 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金晖路 101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东后街 24 号
联系人:汪 潇 电 话:18009916543 电子邮箱:18009916543@189.cn 肖 杨 电 话:18909913003 电子邮箱:18909913003@189.cn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风险管控。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金晖路 001 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3279835996
电子邮件:89094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东后街 24 号
联 系 人: 汪潇
电 话: 18009916543
电子邮件: 18009916543@189.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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