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湛江市赤坎区某医院项目等值置换坡头区龙头镇和吴川市塘缀镇208亩土地价值评估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0800MB2C9042624040814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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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市赤坎区某医院项目等值置换坡头区龙头镇和吴川市塘缀镇208亩土地价值评估 | ||
中介服务事项 |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 ||
服务内容 | 中选单位应与业主签订《委托估价协议》后,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各两份交给业主(估价报告与估价技术报告装订为一本。另提供两份加盖公章及估价师签名的《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和《评估结果与基准地价对比表》(一览表和对比表均须核算整宗地土地的总价和单价))。若业主未能于约定日期之前提供资料,影响评估工作的如期完成,中选单位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9-3399170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所有资料现场签领交付,不接受邮寄。 2、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业务期间,不得接受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请受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自觉遵守粤府办[2018]53号文第四十四条“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超市出现1次失信行为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当暂停该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清退出中介超市”和第四十五条“凡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入驻。”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 ||
服务时限说明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该项目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本次采购服务金额暂不作估算,实际服务金额按照《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部规2023-32号)核算。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4-11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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