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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观光旅游EPC工程项目(绿植提升)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国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1-28 |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观光旅游EPC工程项目(绿植提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观光旅游EPC工程项目(绿植提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备案表,2302-340124-04-01-814811
1.4 招标人: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观光旅游EPC工程项目(绿植提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561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56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庐江县龙桥镇
2.6 建设规模:庐江县龙桥镇寨基山观光旅游绿植提升EPC项目,目标在于提高龙桥镇寨基山观光旅游整体水平,通过精细施工乔木花草相结合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景观,创造和谐自然的优美环境。
2.7 合同估算价:26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设计施工工期)
2.9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本项目勘察不在此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①或②
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联合体任意一方,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2月19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29791442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裴桂路102号、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汪主任
电 话:1330565528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国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路669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29791442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
电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02906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7523335564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887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83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0天0小时22分2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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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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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11-280天0小时22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