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武冈市古城保护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的委托,对武冈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武冈财采计[2017]000396、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YSYCG2017-08076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武冈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武冈财采计[2017]000396
委托代理编号: HNZYSYCG2017-08076
3、采购预算:人民币285万元
4、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合格的咨询服务机构来承接本PPP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应包含以下服务:
1)对该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含初步实施方案);
3)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4)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5)负责社会资本的采购;
6)协助政府方编制PPP合同;
7)编制市场测试表,政府方测试完毕后,进行数据分析整理;
8)协助政府方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谈判、签订PPP合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过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因抵扣等原因而不能提供缴税记录的单位,需提供加盖税务部门税务资料受理专用章等印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附件2)。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文件,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及2017-2019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的通知》(湘财金 [2017]10号)文件中的咨询服务机构库成员单位(提供网上截图,附上网址,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满足即可)。
(2)供应商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单位(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上截图,附上网址,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满足即可)。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工程、经济、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之一的高级技术职称,并拥有相应专业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满足即可)。未经采购人同意,且成为中标人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两家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该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文件均将视为无效。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7.1请于2017年 9 月 18日起至2017年 9月 22 日8: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冈市陶侃西路78号原龙江煤矿公司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相关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联合体申请时为牵头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6)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7)《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及2017-2019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的通知》(湘财金 [2017]10号)文件中的咨询服务机构库成员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满足即可)(提供网上截图,附上网址,盖单位公章);
(8)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单位(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上截图,附上网址,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满足即可);
(9)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经济、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之一的高级技术职称并拥有相应专业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满足即可)。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 2017年 10 月 11 日 13 时3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 13 时30 分。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数额: 30000.00 元(人民币)
7.2缴纳时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0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从联合体牵头方的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红旗路支行
银行账号:1906 0210 2920 0091 631
开户银行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银行账号:5976 7038 2456
开户银行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宝中支行
银行账号:4305 0165 3108 0000 0061
7.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武冈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武冈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武冈市古城保护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话:13973962418
地址: 武冈市柳山路16号
名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冈市陶侃西路78号原龙江煤矿公司六楼
电话: 14786635775
联系人 唐女士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冈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武冈市武强北路3号
电话:0739-4241657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公开招标。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说明中的三年指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的时间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