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价采购公告】污水处理厂新增设出入口及道路工程绿化项目绿化及土方工程采购
金额
26.2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15-808501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一、询价条件
  污水处理厂新增设出入口及道路工程绿化项目绿化及土方工程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海兴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新增设出入口及道路工程绿化项目绿化及土方工程采购
  2、项目地点:污水处理厂。
  3、招标范围:包含苗木、土方采购及栽植养护。具体数量规格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技术资料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询价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设计图纸要求, 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014000052/2015-00029)等。必须确保通过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5、竣工验收苗木成活率:100%(含养护期满时成活率同为100%)。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 2年,养护期起算日为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书日期次日起算。
  7、验收方式: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土方测绘将于完工后3个月开始,按测绘数据80%计量;第二次测绘将于完工后1年,按测绘数据计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能够合理规划施工队伍,根据工程量核算高峰期施工人数,保证施工进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2.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本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合同金额、时间等)需在提供的合同中体现,未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等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62130 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函。
  五、价格形式
  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本工程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招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人工费、辅材材料费、养护费、二次运输费、机械费、水电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金、土壤检测费、土方测绘费、专家评审费以及为完成本采购公告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结算时不因国家及省、市政策性文件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报价(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每一项清单均不得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如有以上行为损害甲方利益甲方保留按照整体下浮率调整全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权利,乙方无条件同意调整。整体下浮率=1-中标价/工程预算价)。
  六、履约担保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甲方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履约担保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格式详见询价采购文件附件《履约担保格式》。
  3、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与合同工期同步,如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则延长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覆盖实际工期。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予以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公司组织验收合格3个月后,付至跟踪审计审核价的50%;养护期满一年后,承包单位申请第二次验收,苗木成活率95%以上,二次验收合格3个月后付至初审价的70%;养护期满二年后,公司组织最终验收,报送决算资料,苗木成活率达100%,付至审计价100%。
  2、签订合同前双方约定开票方式,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整结算总价。
  八、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承诺书;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合同金额、时间等)需在提供的合同中体现,未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各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拒绝未按要求报价的单位,如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不一致的、材料不齐全的、未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改变报价文件内容的、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九、参与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免费参与报价。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可登陆“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与开启并查看所有报价。
  3、报价人对本项目询价若有疑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前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报价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所有满足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2个及以上的有效的最低报价相同的,则可由最低价报价单位进行二轮报价,直至有唯一的有效最低报价,或者由采购人通过抽签决定。
  2、中标单位因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报价人为中标人。
  十一、其它事项
  1、报价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回递交文件】按钮,撤销成功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出现恶意低价竞标行为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按标准提供服务的(如人工机械未按时间到场或机械规格不符合要求),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海兴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址: 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8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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