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
采购
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的要求,相关
企业
递交的挂网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信息互动-日常申请)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