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台机务段废油漆、废活性炭、废吸附物危废处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丰台机务段废油漆、废活性炭、废吸附物危废处置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TJWD-HBWWXM-2024-012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丰台机务段废油漆、废活性炭、废吸附物危废处置”项目,为段成本支出项目,项目施工地点位于丰台机务段丰西、丰折区域,现资金已落实,依据《关于修订印发丰台机务段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丰机办〔2020〕84号)之相关规定,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价。
一、竞价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1 | 丰台机务段废油漆、废活性炭、废吸附物危废处置 | 对丰西、丰折区域废油漆、废活性炭、废吸附物分批次进行合法处置。 | 吨 | 1/废油漆 11/废吸附物 6/废活性炭 |
按机务段时间要求分批次对丰西、丰折区域含油废油漆、废活性炭、废吸附物进行合法处置,并配合做好固废系统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人。
2.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安排具备沟通能力人员配合机务段进行实地踏勘,能够协调组织好后续装运工作。
三、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本人签名);有授权的企业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授权代理人本人签字),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2.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价主要日程安排
拟参与投标人于2024年04月02日16时前,将相关资料及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5号,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五、工期要求
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六、其他说明
1.采购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竞价采购的项目均由1家完成,不接受联合体名义报名。
3.供应商出现在采购或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据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等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在买方提出需求时,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卖方在1小时派人到现场进行调研,协调组织好装车工作。
5.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合同价格,含安装、调试及一切税费。
(2)结算支付前,成交人必须上报所有经济资料。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5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358190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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