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
金额
1034.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1名中选人。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编号:QTJT2023082903
1.2招标范围:制丝除尘系统包含11套除尘器(脉冲反吹扁袋式含利旧2套除尘器移位)其配套的风机、消声器、管道及管件阀门等;排潮系统包含13套排潮系统及其配套的风机、管道及管件阀门等;压棒系统包含1台压棒机搬迁、防爆改造、配套螺旋输送设备1套;除尘、排潮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双向隔爆阀、单向隔爆阀、无焰泄放装置、进出风口管道温度、风压检测等传感器、防火阀、火花探测及报警等。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所提供本项目所必需的图纸及资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在不改变招标人功能要求、设备布局顺序、主管道走向的前提下,须完成方案设计并尽可能地对其进行优化,根据设计优化结果进行选材和报价,同时完成系统(设备)的制造或采购、运输、场地内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1.3交货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1.4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制造完毕,2024年4月1日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招标人提前1周书面通知,并于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带料运行条件)。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10,342,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3.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8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3.14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只在如下媒介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二)东北新闻网 网址:http://www.nen.com.cn/
(三)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4)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5.2时间:2023年11月0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6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5.3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8室
5.4报名邮箱:lnqt2018@163.com(报名相关事宜请拨打024-23883380-8001/8002)
5.5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5.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或电子邮箱报名获取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6.4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5开标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417-3502782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刘映彤、宋盈达
电 话:024-23883380-8150
电子邮箱:lnqt2018@163.com
开户行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号:12490842231085588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厂制丝线升级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1名中选人。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编号:QTJT2023082903
1.2招标范围:制丝除尘系统包含11套除尘器(脉冲反吹扁袋式含利旧2套除尘器移位)其配套的风机、消声器、管道及管件阀门等;排潮系统包含13套排潮系统及其配套的风机、管道及管件阀门等;压棒系统包含1台压棒机搬迁、防爆改造、配套螺旋输送设备1套;除尘、排潮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双向隔爆阀、单向隔爆阀、无焰泄放装置、进出风口管道温度、风压检测等传感器、防火阀、火花探测及报警等。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所提供本项目所必需的图纸及资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在不改变招标人功能要求、设备布局顺序、主管道走向的前提下,须完成方案设计并尽可能地对其进行优化,根据设计优化结果进行选材和报价,同时完成系统(设备)的制造或采购、运输、场地内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1.3交货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1.4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制造完毕,2024年4月1日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招标人提前1周书面通知,并于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带料运行条件)。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10,342,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3.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8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3.14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只在如下媒介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二)东北新闻网 网址:http://www.nen.com.cn/
(三)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4)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5.2时间:2023年11月0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6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5.3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8室
5.4报名邮箱:lnqt2018@163.com(报名相关事宜请拨打024-23883380-8001/8002)
5.5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5.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或电子邮箱报名获取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6.4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5开标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417-3502782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刘映彤、宋盈达
电 话:024-23883380-8150
电子邮箱:lnqt2018@163.com
开户行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号:12490842231085588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