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89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558271
中标公司湖南天禹建设有限公司97.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30221001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天禹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开福区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3022100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公路管理与养护 公路管理与养护 详见采购需求 1 978993
 合计金额小写: 978993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柒万捌仟玖佰玖拾叁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开福区行政区域内区管县道共50.879公里的日常养护工作。
中标金额:小写:978993.00元大写:玖拾柒万捌仟玖佰玖拾叁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14 —— 2024-04-13
3.2 履行地点:开福区行政区域内区管县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即日常管理和小修保养,主要包括:路况巡查、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边沟、涵洞疏通,路面病害小修处置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899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季考核评分为90分(含本数)以上时,考评等级为优良,按季度承包经费全额付款;当季考核评分为80分(含本数)至90分时,考评等级为良好,按季度承包经费的95%付款;当季考核评分为60分(含本数)至80分时,则本季度考评等级合格,按季度承包经费的80%付款;季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时, 则本季度考评等级为不合格,本季度承包经费全部扣除。如每年的季度考评出现1次不合格等级,则开福区交通运输局可选择中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湖南天禹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天禹建设有限公司:4305017544360000055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日常管理: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正常使用的维护作业。包括路面的清扫、排除积水、清理泥土和杂物;整理路肩和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清除护坡等 砌体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清理桥梁伸缩缝内杂物、疏通泄水孔;清洗桥梁护栏、钢护栏、防撞墙、警示桩、各种交通标志标牌;苗木行道树的修剪、整形;路缘带的修理等。小修保养:是对农村公路及其所属设施的轻微损坏进行的修补。1、路基养护要求:路肩无杂草、坑洼、隆起,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与主车道连接平顺,排水通畅。2、边坡稳定、坚固,坡面平顺、坚实无冲沟。3、排水沟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积水,无杂物,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肩、路面不积水。4、防护工程无坑洞、塌陷、松散、砂浆剥落、变形等现象,泄水孔无堵塞,沉降缝填缝料饱满完好。5、要求路肩,水沟清理每条线路每季度至少实施1遍(次)。6、沥青路面养护要求:路面保持平整完好,不得有坑洞。路面有裂纹时,要及时灌缝封闭,当路面出现龟裂、松散、车辙、波浪拥包、泛油等病害时,应及时进行处治。7、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要求:水泥混凝土路面保持表面平顺,板块完好,接缝材料无破损,灌缝饱满,高低适宜且无缺损,行车不颠跳,对已出现的裂缝或破碎板块及时维修养护,防止地表水渗入基层。路面坑槽修补要及时,不得由此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8、要求路面出现影响行车安全的坑槽时须立即进行处治,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及时处治的,中标单位应采取有效的临时处治措施,并保留书面工作记录,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路面接缝全线每年补灌缝 2 次。9、要求全线路面、路肩清洁无杂物、堆积物和积水,全线应常年保持有人清扫状态,保证路面整洁。10、桥梁养护要求:桥梁护栏、示警桩保持清洁、完好状态,油漆明显无剥蚀;伸缩缝内无杂物,行车不颠跳;桥面泄水孔畅通无堵塞;桥面铺装和桥台搭板平整完好,桥面干净无砂、土及杂物。支座各部位应保持完整、清洁,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传递功能状态。11、桥梁墩台表面保持清洁,桥台锥坡、八字翼墙等圬工砌体保持完好无损,无砂浆剥落、塌陷、空洞、变形等病害。桥台锥坡、八字翼墙等位置无树枝、杂草、垃圾等堆放,桥下段河道无淤积。12、要求桥梁已公示的限载、限速标志清晰。13、要求桥面清洁无杂物、堆积物和积水,所有桥梁护栏每年刷油漆 1 次。14、涵洞养护要求:涵洞洞身、涵底、进出水口、护坡和填土保持完好、清洁、不漏水,排水顺畅。通道内保持清洁,无积水。15、交通工程养护要求:保持交通标志的准确、完整、牢固、醒目、美观、标准化、规范化,由于腐蚀、破损而导致辨认能力下降或夜间反射能力降低的标志牌,要及时更换,缺失的及时补充。界碑、里程碑周围无杂草,保持整洁、清晰。16、保持标线完整、完全、鲜明。可视路面标线损坏情况采用补划、重划或其它养护方式,应注意与原标线其颜色、宽度、厚度一致,接头平顺、线形一致。17、保持示警桩位置正确、颜色鲜明、醒目,立柱垂直及良好的线形,及时更换、维修损坏的护柱。保持交通标志准确、牢固、美观、醒目。18、常年保持护栏和其它防护设施的清洁和完整,有缺损时应及时维护和补充。19、要求钢护栏、防撞墙、示警桩和各种标志标牌应常年保持清洁无污损,所有防撞墙(墩)、示警桩和里程 碑(百米桩)刷油漆一年不少于1次,路面标线补划数量每年不少于总量的20%。20、绿化养护要求:应保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应无遮挡标志标牌、侵入建筑限界等,应对遮挡标志标牌、影响行车视线、影响路旁线缆,以及侵入建筑限界的树木进行修剪。21、路域环境优美:美化公路沿线环境,实现‘一路一景’,在部分县道种夏、秋开花的植物。22、行道树发生老化、枯死或倾斜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倒树导致意外事件。苗木和行道树发生虫害时,应及时洒药除虫,但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3、要求行道树刷白一年至少1次(第四季度)。24、中标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时发现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5、农村公路发生地质灾害、交通事故、公路水毁等突发事件时,养护作业人员发现后应进行上报,并设置提示警示设施。道路阻断或存在通行安全风险时,应对来往车辆、行人进行劝阻。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处治,清理现场,协助引导交通等26、中标单位应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它社保,并提供相关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进场后应提交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经审核后按此方案(措施)实施。27、中标单位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养护任务和工作指令。有足够的设备工具和人员能有效应对冰雪、洪水等极端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重点做好急弯陡坡、交叉路口、桥梁、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除冰除雪工作,并及时上报公路通畅动态。积极配合应对上级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和验收,及时有效处治养护指令、整改指令、巡查通报中所指出的各种问题。28、中标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作业中采取各种合理的、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杜绝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如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29、中标单位为文明作业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加强对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养护作业中,作业人员应着中标单位名称的养护服装,作业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或交通分流措施等合理可行的其它安全措施,以确保养护作业人员、行人和通行车辆安全。30、中标单位要制定全年日常养护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有小结、每季有总结;建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好养护巡查台帐和养护作业台帐,如实记录养护巡查、养护作业情况,并附有相关影像等佐证资料。31、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内容全部或者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开福区交通运输局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方法:季考核评分为90分(含本数)以上时,考评等级为优良,按季度承包经费全额付款;当季考核评分为80分(含本数)至90分时,考评等级为良好,按季度承包经费的95%付款;当季考核评分为60分(含本数)至80分时,则本季度考评等级合格,按季度承包经费的80%付款;季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时, 则本季度考评等级为不合格,本季度承包经费全部扣除。如每年的季度考评出现1次不合格等级,则开福区交通运输局可选择中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六楼 地址: 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12栋2007

法定代理人: 彭超 法定代理人: 谭磊

委托代理人: 蒋向阳 委托代理人: 肖亚丹

电话: 0731-84558271 电话: 0731-86205088

传真: 0731-845581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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