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18年全省导游培训教材及清新福建大讲堂专题汇编教材印刷项目
金额
14.5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kt[cs]2018004
预算金额14.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许国飞18606060277
公告正文
2018年全省导游培训教材及清新福建大讲堂专题汇编教材印刷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乙方福州博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KT[CS]20180042018年全省导游培训教材及清新福建大讲堂专题汇编教材印刷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印刷服务 其他印刷服务 1 国内 145800 145800 福州博华 17X24
合计: 1458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元(¥145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10层1011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2 项目详细内容:一、《福建导游基础知识》:印数:2500本内页印刷要求:内页90克超白超感印刷。封面印刷要求:封面250克铜版纸单面彩色覆光膜烫金+UV装订要求:胶装成品长宽:240毫米×170毫米页数:280页二、《福建导游英语》印数:1000本内页印刷要求:内页90克超白超感印刷。封面印刷要求:封面250克铜版纸单面彩色覆光膜烫金+UV装订要求:胶装成品长宽:240毫米×170毫米页数:220页三、《福建导游日语》:印数:600本内页印刷要求:内页90克超白超感印刷。封面印刷要求:封面250克铜版纸单面彩色覆光膜烫金+UV装订要求:胶装成品长宽:240毫米×170毫米页数:220页四、“清新福建大讲堂”专题讲座汇编:印数:2500本内页印刷要求:内页90克超白超感印刷。封面印刷要求:封面250克铜版纸单面彩色覆光膜烫金+UV装订要求:胶装成品长宽:240毫米×170毫米页数:220页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145800元),包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租赁、运输、验收、税收等所有相关费用。2.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所有项目的设计、印刷以及物流配送工作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2.4乙方收款开户行及账号:名称:福州博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三坊七巷支行账号: 4221606149392.5货物交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所有项目的设计、印刷后,将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在指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物流配送工作的费用将由乙方支出。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作为预付款。
2 50 项目结束后,由成交人提供相应材料后,根据合同具体要求进行验收后,结算剩余资金。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4.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4.2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4.3.1因乙方原因造成各阶段工作延期完成,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0.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高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10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应承担赔偿责任。4.3.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的,乙方工作期顺延。顺延的日期与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日期相等。4.4甲方延期支付本合同价款,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3.1甲方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3.2甲方在不涉及利益及保密条款的情况下,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料、数据和表格或相关要求。3.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设计、修改、完善并完成制作、运送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3.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指派专人及时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3.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设计稿件的修改完善工作。3.6乙方需自行收集素材进行设计和制作,不得将项目转包第三方。3.7乙方提供无偿仓储服务,并支持福州市内(含五区八县)免费送货上门服务,福州市外提供无偿物流服务[有偿物流服务费用是不是包括在项目总费用当中?如果不是,这些费用如何结算,按何种依据结算?建议写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3.8甲方如对设计内容修改,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乙方需无偿提供服务。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8.1甲乙双方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解决。 8.2仲裁交由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及规则进行裁决。 8.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予履行。 8.4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时,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5仲裁期间,除仲裁事由本身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5.1双方应对本项目中接触到的对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信息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5.2本合同所述的保密条款对以下内容不适用:1、属于常识且不受著作权控制的内容;2、已通过出版物或其他合法途径公开的内容;3、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向有关机关、机构或媒介公开的内容。6.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内容合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6.2乙方保证在本项目设计、制作、配送过程中,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9.1 本合同各条款中的标题,仅作为标明该条款的内容指向,不单独作为权利义务认定的依据。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9.4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来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9.5合同附件是本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的执行步骤或方案,与本合同规定的原则是相符一致的,如果发生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乙方: 福州博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11楼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
单位负责人: 吴贤德 单位负责人: 许国飞
委托代理人:
许展
委托代理人:
许国飞
联系方法: 87535323
联系方法: 18606060277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榕城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坊七巷支行
账号: 7311110182600033211 账号: 422160614939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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