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工厂生产区总平面改造项目襄阳工厂生产区总平面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sz-jsgc202309fj-072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9027459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襄阳工厂生产区总平面改造项目襄阳工厂生产区总平面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9FJ-07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工厂生产区总平面改造项目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308-420650-04-01-3041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北特1号 建设规模:雨棚需求面积约5364㎡,地面硬化需求约1432㎡,地面防酸处理需求约522㎡,其他零星改造项目若干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审查、招标采购、工程合规性政府相关报建、施工、验收、交付、运维培训与交接、售后服务、工程资料(包括运维管理要求的资料)整理及交接等工程全过程的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 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 月16日至2023年9月 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9月15日 | ||||||||||||||||||||||
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同时提供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2177㎡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详情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至少含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安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信息页面截图(含日期及网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它资格审查资料)”中)。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 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 其它: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