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赵毛陶镇赵毛陶中学所属房屋建筑物残值拆除权,砖木结构,2008年建成,建筑面积约为220㎡交易公告
拍 卖 公 告
接受委托,定于 2024年 8 月 16 日 9时 在 “ 中拍平台( paimai.caa123.org.cn) ” 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标的 ①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标的②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 :
标的 ① : 泊头市张庄子中学院内暖气片约 300片及暖气管道约135米 整体拍卖。
标的 ② : 1、 海兴县赵毛陶镇赵毛陶中学所属房屋建筑物残值拆除权,砖木结构, 2008年建成,建筑面积约为220 ㎡ ; 2、 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办公房屋残值拆除权,砖木结构, 1994年建成,建筑面积约为112.45㎡ 。 上述 2项房屋建筑物拆除权为合并整体拍卖 。
标的 ② 拆除权竞买对象: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竞买保证金数额: 标的 ① 人民币 5000 元 ; 标的 ② 人民币 1万 元。
上述标的自 公告之日起 在标的物所在地 现场 展示,请电话咨询,勘验标的 。 详情到我公司查看相关拍卖 标的 资料。
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沧州市汇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商行小王庄支行;账号: 27103200000002060748 。 另,本 期 网络拍卖会只接受竞买人 本 账户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的竞买保证金 , 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参拍标的 ① 竞买人 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自然人参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参拍的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公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或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另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到我公司,经我公司审核合格后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参拍标的 ② 竞买人 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照原件、企业公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或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另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到我公司,经我公司审核合格后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 8 月 15 日 16时30分
咨询电话: 肖先生 0317—2101111 13903170930
拍卖人: 沧州市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住所地: 河北省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 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