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青岛市地铁5号线维保中心02工区项目经理部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兰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4-240184]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青岛市地铁5号线维保中心02工区项目经理部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7月31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集采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1004-240184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1

电子汽车衡

3*16M,120吨,详见附件

1套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2024-8-15

3、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衡器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提供近期检验合格证。标准以太网接口/RS232/RS485或20mA电流环接口输出,可直接连接计算机、环境适应性强,防潮、抗射频干扰。具体详见附件

5、质保期: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详见询价单。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对账周期为上月21日至次月20日,卖方提供本批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核对发票填写内容无误手续齐全后向卖方支付该批次电子汽车衡货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之后返还。质保期为12个月。

10、评标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

    址: 郑州市高新区翠柏路22号

    编:  450001  

联 系 人: 孙 兰 溪      

    话:15637843727 0371-55158650

电子邮箱: 286973917@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分局

  (电子签章)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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