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9.58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0518-821060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平安0518-822595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路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2.1.2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6.7万吨/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气、废液焚烧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活性炭吸附及再生装置、废气RTO装置、原料罐区、产品仓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10万吨/年促进剂M、2.3万吨/年促进剂DM、4万吨/年促进剂NS、4万吨/年促进剂CBS、2万吨/年促进剂DCBS、6.7万吨/年硫回收、6万吨/年二硫化碳的生产能力。2.1.3招标控制价:12395870.36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具体节点工期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1.5质量标准:合格。2.1.6安全环保(HSE)目标:(1)人员不发生重伤(损工105个工作日)及以上工作场所内工伤事故;(2)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灾事故;(3)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4)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运输事故;(5)不发生严重(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6)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7)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职业卫生伤害事故;(8)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9)杜绝亡人事故发生,死亡事故率为0;(10)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2.2招标范围: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80万元及以上的盐碱地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盐碱地或排盐或排碱等需要明示的内容,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已签章直接发包证明。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须补充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签章,否则不予认可。(3)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附件)。(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月-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9)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1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8日10时30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项目负责人证书、业绩;(4)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3年1月-2023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5)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汇款凭证、保函原件扫描件)。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入围方式的确定(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2)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均值入围法。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评委投票确定,投票结果少数服从多数。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100分)(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8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2023)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1.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路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联系人:王工联系人:王平安电话:0518-82106016电话:0518-82259508邮箱:/邮箱:wangpingan01@***.*****.***12.特别提醒(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暗标内容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新点软件朱工张工何工0518858613194009980000广联达郑磊刘书丹1381233256818651253807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孙丽丽耿立珍公司客服18005133017(微信同号)17751872787(微信同号)4001662366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名称:国信CA周梦雪魏飞客服电话152986033031826131919140002510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