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昌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福州机务段内燃中修库改造工程物资采购(非标设备)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1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昌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福州机务段内燃中修库改造工程物资采购(非标设备)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福州机务段内燃中修库改造工程物资采购(非标设备)第二部分(GGSZ202401-2)已经评审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包件1:
第一名: 广汉快速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90000.00 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52000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广汉快速铁路设备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包件2:
实质性响应不足两家,故作流标处理。
包件3:
实质性响应不足两家,故作流标处理。

二、公示日期:自20240120日至20240123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处理后,如仍有疑义再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和监督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负责受理投诉部门: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91-87050717
电子邮箱:523915072@qq.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南路25号
邮编:330002
机构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电话:0791-87023528
传真:0791-87023528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站前路7号
邮编:330002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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