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江省石油化工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金额
39.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zb-2024012g(c)
预算金额39.1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海洋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工0571-85388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关于浙江省石油化工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浙江省石油化工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4012G(C)

项目名称:浙江省石油化工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886000

最高限价(元):495000,391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气相色谱仪、VOCs气体发生器、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气相色谱仪、大型恒温振荡器、恒温培养摇床等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进口设备到货时间为免税完成后3个月内,国产设备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到货。标项 2,国产设备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到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海洋大学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新城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肖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80348

质疑联系人:吕政

质疑联系方式:0580-2550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紫诚路清华宁波科创园2号楼11层11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88866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26807/zxzy@zxbidding.cn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开标7.30)ZXZB-2024012G(C)浙江海洋大学浙江省石油化工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763.1K

  • 说明(88.6万元)20240628.pdf

    44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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