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相关软件接口改造项目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相关软件接口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058716015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勇 139079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5 17:14 - 2024-11-08 18:00
采购单位: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文件下载:https://lanyue.jxemall.com/jx-gov-open-doc/1072P…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宜春市 袁州区 湛郎街道 江西省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 |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相关软件接口改造项目 | ||
预算 | 13万 | ||
省份/直辖市 | 江西 | 地区 | 宜春市 |
采购单位 |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 ||
代理机构 | 宜春市有公司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相关软件接口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058716015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勇 139079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5 17:14 - 2024-11-08 18:00
采购单位: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相关软件接口改造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描述: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相关软件接口改造项目;一、服务要求::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相关接口规范(按照上传附件1采购需求文件要求);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130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文件下载:https://lanyue.jxemall.com/jx-gov-open-doc/1072P…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宜春市 袁州区 湛郎街道 江西省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一、要求: | 1、 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出具项目完成承诺函) 3、 售后服务要求: a. 全方位技术支持;提供7× 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并在30分钟内响应, 解答院方在系统使用、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承诺出现故障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6小时内解决故障。 提供相应技术文档; 供应商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 b. 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4、其它要求: 1、投标系统产品须确保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无缝连接,保证采购方现有信息系统延续使用,并承担院方现有系统与本次采购产品对接所产生的需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接口费用,投标人须对本条作出书面承诺。如实施过程中未实现互联互通,无缝连接,达不到院方要求,中标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注:投标人需出具无缝连接承诺函,否则竞价无效。)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包干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成本,采购方不为本项目支付额外费用,如因此造成项目延期或达不到院方要求,中标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 3、为保证投标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出具投标人在江西省宜春市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的佐证。 |
二、资格审查: |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评审依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承诺书。 2.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承诺。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和财务稳定性,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相关承诺书。 4.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承诺。 5.投标人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其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如为中标单位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或是给招标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投标人进行追究。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