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罚没iPhone11手机(重新一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尔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移交要求、瑕疵情况等,本院调查所披露的瑕疵及财产情况供竞买人参考,具体实际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竞买!

《竞买公告》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8/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赵波罚没vivo手机一部,型号:vivo X21UD A,外观无明显瑕疵,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20元。

被执行人徐正兴罚没vivo手机一部,型号:vivo X23幻彩版,外观无明显瑕疵,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20元。

被执行人刘利军罚没小米手机一部,型号:MI 8 UD,外观无明显瑕疵,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20元。

被执行人王发斌罚没华为手机一部,型号:Honor Note10,外观无明显瑕疵,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20元。

被执行人李伟罚没vivo手机一部,型号:vivo X21A,屏幕贴膜有碎裂,外屏无法确认,显示正常,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50元。

被执行人应德友罚没华为手机一部,型号:POT-AL00a,外观无明显瑕疵,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20元。

被执行人朱才海罚没魅族手机一部,型号:M A5,外屏碎裂、能正常开机,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5元。

被执行人李勇罚没苹果手机一部,型号:iPhone 11,外观无明显瑕疵,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50元。

被执行人刘利军罚没华为手机一部,型号:HUAWEI RIO-AL00,外壳有磕碰痕、外屏有轻微刮痕,其他瑕疵不明,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5元。

被执行人宋志文罚没OPPO手机一部,型号:OPPO Reno3,屏幕贴膜有碎裂,外屏无法确认,外壳有磕碰痕,其他瑕疵不明,进行拍卖、变卖,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竞价幅度:2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案承办人徐尔豪、田娜联系安排看样(联系人:徐尔豪0878-3386756,18008782902),本院对拍卖过程进行监督,本院监督电话为:0878-338670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说明:本院调查披露的财产信息供各竞买人参考,竞买成功的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1、标的物无法确定具体材质,一切瑕疵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该标的物不包邮只支持自提,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运输。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且在尾款缴清后凭身份证及汇款凭证至法院提取(如因特殊情况需邮寄的,请竞买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以及邮寄费用)。

3、买受人需于拍卖成交确认后10日内自行到本院执行局领取竞买物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5、该物品为刑事扣押财产,已经使用过,法院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不保证该标的物为正品行货,无法保证有无其他隐形瑕疵,无充电器等配件,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该物品内可能存有的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7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623281394000155038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看样咨询电话:0878-3386756(执行局徐尔豪)

举报监督电话:0878-3386708(市法院纪检督查室)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楚雄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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