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3-03-28 03: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永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1-330691-04-01-1201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袍江西南片区PJ-08E-16和PJ-08E-17地块,PJ-08E-16地块东至规划赵墅路、南至规划赵墅路、西至牛角塘、北至赵墅江,PJ-08E-17地块东至杭甬运河、南至凤林路、西至规划赵墅路、北至赵墅江。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54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70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859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85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105921.76万元。全过程代建开发招标估算价: 70838.8 万元。
招标估算价:监理费约907.75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包括施工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2.4工程类别:房建建筑工程。
2.5 计划工期:900天。(具体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注:时间和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及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3.2浙江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年/ 月/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3 月 29 日 8:30 时至 2023 年 4 月 4 日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 4 月 16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一个,企业选择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6232511450420024 。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4 月 20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6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绍兴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都泗门路80号汇银国贸大厦1号楼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303
联系人:吴林峰 联系人:沈亚菲、金佳莹
电话:0575-88652394 电话:15157558389
招标人(盖章):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