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通2018年更新改造(土城电源更新)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北京正通2018年更新改造(土城电源更新)项目(第二次)(比选编号:09-02-04D-2018-D-E10187C01),比选人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更新48V分立式高频开关电源一套,用于土城交换中心交换、传输等核心设备供电。预估采购金额为34.8万元(含16%增值税)。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种类 |
数量 |
容量 |
1 |
48V分立式高频开关电源 |
整流模块 |
10个 |
48V/100A |
2 |
整流机架 |
1台 |
1000A |
|
3 |
交流配电屏 |
1台 |
380V/400A |
|
4 |
直流配电屏 |
1台 |
48V/1000A |
1.1采购范围:北京正通2018年更新改造(土城电源更新)。
1.2交货时间:订单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3合同执行标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达到采购金额上限。
1.4供货地点:北京市。
1.5保修期:3年。从到货签收之日后3个月开始计算或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先到时间为准)。
1.6 比选类型:货物采购。
1.7 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8 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34.8万元(含16%增值税、含3年免费保修期)。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督导(不含安装费)、调试、验收及技术督导费、运输费等,以及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年检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产品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参选人须提供参选产品有效期内的国家级或行业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抗震性能检测。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产品(泛指开关电源)销售业绩,合同或订单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制造厂商销售业绩为准。
注: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的订单,以该框架合同发生订单的总金额计入业绩总额。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制造商参加参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2)制造商不参加参选的,可以委托代理商参加参选,但仅允许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参选;
(3)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商代理唯一制造商参加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第6条)。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0其他要求:
2.10.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参选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参选人须承诺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2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参选人在与北京正通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北京正通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10.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
4.1.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于2018年 8月30日上午8:30至2018年9月3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见公告附件《微信购买文件操作指引》。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微信报名成功后,文件将于支付当日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可在文件售卖期间前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号办公室领取纸质版文件。
4.1.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的,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代理编号及用途。
4.1.3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4.2 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4.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 。
4.2.3 比选文件费用: / ,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 9 时 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号会议室。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电子参选文件通过 /(电子比选参选系统)递交,参选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电子比选参选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奈伦大厦6层
邮编:100161
联系人:胡工
电话:010-57807033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号会议室
邮编:100052
联系人:张洧、孙沙
电话:18612006164
电子邮件:18612006164@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1810187
9. 免责声明
9.1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比选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2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为本项目微信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号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