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苏通科技产业园区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6010324000259 | 项目名称 |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6010324000259001001; | 标段名称 |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程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1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1月2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通科技产业园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市政公用有限公司的苏通科技产业园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程已由苏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人。 二、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 (2)项目规模: 1.苏通大桥东/长江,约1660亩;2、团结河及新江海河两侧绿化,约500亩;3、振华港机北地块,约500亩;4、农场40大队及江海村南地块,约700亩;5、江成路西侧地块,约300亩;6、新丰变周边,约2500亩;7、东方大道东侧,约149亩;8、中心河两侧,约100亩;9、轨道交通车辆段,约226亩;10、海奥路周边,约300亩;11、江海镇区周边,约80亩。项目总占地面积468公顷。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以内。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4)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控制设计进度; A、方案设计完成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B、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完成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 C、后续服务:施工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三、本次招标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等所有配套服务。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具有风景园林项目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人数为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获得高级技术职称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设计(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4)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如发现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申请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具体要求详见评比办法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采用书面投标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如果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8年 1 月11日后到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如有)等资料(网址:http://58.221.145.18--资格后审),点击网站左侧“资格后审”图标即可进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23 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公告时间从2018年 1 月 11 日到2018年1 月 23 日 14:30止。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7000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宣布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三)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四)、商务标评标 1、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确定有效报价 (1)本项目固定费率招标控制价为2%,固定投标费率小于2%的为有效报价,固定投标费率大于等于 2%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的总和*A/有效投标报价单位总数,A=95%,96%,97%,98%,99%,A值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0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同时将中标候选人信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时间不包含连续三日及以上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并重新招标。 (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8年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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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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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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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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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苏通科技产业园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市政公用有限公司的苏通科技产业园2018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程已由苏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人。 二、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 (2)项目规模: 1.苏通大桥东/长江,约1660亩;2、团结河及新江海河两侧绿化,约500亩;3、振华港机北地块,约500亩;4、农场40大队及江海村南地块,约700亩;5、江成路西侧地块,约300亩;6、新丰变周边,约2500亩;7、东方大道东侧,约149亩;8、中心河两侧,约100亩;9、轨道交通车辆段,约226亩;10、海奥路周边,约300亩;11、江海镇区周边,约80亩。项目总占地面积468公顷。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以内。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4)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控制设计进度; A、方案设计完成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B、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完成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 C、后续服务:施工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三、本次招标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等所有配套服务。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具有风景园林项目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人数为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获得高级技术职称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设计(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4)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如发现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申请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具体要求详见评比办法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采用书面投标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如果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8年 1 月11日后到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如有)等资料(网址:http://58.221.145.18--资格后审),点击网站左侧“资格后审”图标即可进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23 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公告时间从2018年 1 月 11 日到2018年1 月 23 日 14:30止。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7000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宣布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三)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四)、商务标评标 1、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确定有效报价 (1)本项目固定费率招标控制价为2%,固定投标费率小于2%的为有效报价,固定投标费率大于等于 2%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的总和*A/有效投标报价单位总数,A=95%,96%,97%,98%,99%,A值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0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同时将中标候选人信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时间不包含连续三日及以上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并重新招标。 (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8年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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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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