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汾湖高新区智能化技防城升级项目 JSZC-320509-DLZB-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DLZB-G2024-0008
项目名称:2023年汾湖高新区智能化技防城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5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汾湖高新区作为苏州城区接轨上海的第一门户,作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先行区,制定了“苏州桥头堡、虹桥副中心”的战略发展定位。
汾湖高新区为了适应越来越复杂的治安形势要求,辖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正经历着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简单到复杂,从功能单一到智能灵活的发展和革新,视频监控摄像机正被大规模部署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作为实时数据信息采集的感知前端,给整个城市的安防系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治安防控、社会维稳、打击犯罪、城市管理等公安实战应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项目包括400W人像数据服务、800W人像数据服务、移动布控视频解析服务、5G单兵视频取证、视频监控云存储服务服务,所有子系统的外场设备均需无缝接入吴江公安局中心现有的管理平台中。服务清单如下:
① 400W人像数据服务 2268套
② 800W人像数据服务 20套
③ 移动布控视频解析服务 10套
④ 5G单兵视频取证服务 40套
⑤ 视频监控云存储服务 2套
注:项目推进使用中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传输网络使用资费、开挖赔偿等),并能够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即乙方能够提供全包服务。项目设备资产属乙方所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归甲方所有。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服务部署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或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中标服务费
3.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
4.本项目由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
5.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供应商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 址:松陵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二楼北侧
联系人: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092799
6.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汾湖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师纪鹏
联系电话:0512-6313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联系人: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09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纪鹏
联系电话:0512-6313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