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霍山县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联网路、村道、预防性养护)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787
预算金额4050.38万元
招标联系人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50200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度霍山县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联网路、村道、预防性养护)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0403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2023年度霍山县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联网路、村道、预防性养护)

项目编号

E341525001002787

标段名称

2023年度霍山县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联网路、村道、预防性养护)

标段编号

E341525001002787001

招标人

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元)

40503833.16元

代理机构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霍山县国投大厦、0564-502003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称

联合体牵头人: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筑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北路

联合体成员单位: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投标价(元)

34282444.39元

项目经理

彭莉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234212110674

项目总工

杨德娣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总工获奖

/

项目总工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中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址

牵头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成员单位地址:霍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与纬六路交口

投标价(元)

34501165.09 元

项目经理

金前方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1342021202201075

项目总工

凌玲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总工获奖

/

项目总工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阙店乡阙店街道18号

投标价(元)

35529962.45元

项目经理

李根东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1342018202000143

项目总工

李博灵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总工获奖

/

项目总工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公示时间

2023年43日至2023年4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受理人: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项先生0564-502589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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