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ZY23F210)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ZY23F210)
各相关投标人: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分标(包)编号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折扣率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 能力 | 评标 情况 |
ZY23F210-9012020-Y405包01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 1 | 29.8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ZY23F210-9012001-Y506包01 |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智库研究工作咨询服务 | 北京英大长安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 | 79.25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ZY23F210-9012001-Y506包02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 武汉既济楚能机电有限公司 | 1 | 21.6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ZY23F210-9011004-Y508包01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文化展示服务项目 | 湖北东方卓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 | 128.81809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ZY23F210-9012001-Y516包01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致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 | 90.00%(分配比例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武汉致和乐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 | 90.00%(分配比例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ZY23F210-9012001-Y516包02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光明大厦植物租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乐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 | 96.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ZY23F210-9012001-Y516包03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印刷品制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锦瑞之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 | 90.00%(分配比例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武汉市洪山区和创广告印务中心 | 2 | 90.00%(分配比例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ZY23F210-9012001-Y516包04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食堂食材、厨房用品供应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武汉田野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1 | 96.00%(分配比例8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武汉市华大百果蔬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 2 | 98.00%(分配比例2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ZY23F210-9012001-Y516包05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招标代理项目技术支撑服务 | 武汉昱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98.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ZY23F210-9012001-Y516包06 |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支撑咨询服务采购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 | 94.50%(分配比例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 2 | 95.00%(分配比例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 3 | 92.00%(分配比例2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曾工027-83686751
联系邮箱:hbzxfwzb1@hbzxdl.cn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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