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谷县环保型高效掺混肥料技术研发及推广建设项目(EPC)
金额
10928.6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92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陶辉0879-511111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航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菊199128455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景谷县环保型高效掺混肥料技术研发及推广建设项目(EPC)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景谷县环保型高效掺混肥料技术研发及推广建设项目(EPC)543d5064-8928-47b0-bdde-f780ec3ca7f3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43d5064-8928-47b0-bdde-f780ec3ca7f3 | ||
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约60.49亩,总建筑面积190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包括:厂房8000平方米、仓库8000平方米、综合楼2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包括:消防水池250平方米,其他(泵房、配电室等)400平方米。543d5064-8928-47b0-bdde-f780ec3ca7f3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3-20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9-5221469)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8:00时至2023 年 3 月 24 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后切换至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建设单位: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陶辉 |
办公电话: | 0879-51111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航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黄菊 |
办公电话: | 19912845507 | 移动电话: | 19912845507 |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300085001001 |
标段名称: | 景谷县环保型高效掺混肥料技术研发及推广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3-24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4-12 08: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景谷)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928.6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并积极配合进行工地现场服务; (2)施工部分:本项目所含的全部内容。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完成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施工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3)采购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景谷县林产工业园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 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①设计部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部分:投标人(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负责采购的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②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牵头方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含在建)内承担过1项规模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平台网站的网页截图)。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资质条件: ①设计部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部分:投标人(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负责采购的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的能力。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则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②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市场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近三年内未曾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7业绩要求:投标人牵头方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含在建)内承担过1项规模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平台网站的网页截图)。 3.8其他要求 ①拟派主要人员:拟派主要人员配备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相关承诺)。 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交纳。(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相关承诺)。 ③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提供相关承诺)。 ④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出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⑤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4-12 08: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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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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