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md-2022512f-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左艳029-88608580
中标公司铜川铭轩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MD-2022512F-1(招标文件编号:YMD-2022512F-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川铭轩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咸丰路白家村二组168号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铜川铭轩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20天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江、盖莉、冯天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
地址:耀州区柳公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冯先生 13028505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029-88608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艳
电 话: 0919-6282272
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项目编号:YMD-2022512F-1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26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38第五章磋商方法32
最高限价(如有):36.7629310万元(人民币)预算金额:36.7629310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项目编号:YMD-2022512F-1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天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会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300元/套方式:现场获取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21号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21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08月11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21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2.供应商登记购买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七、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冯先生13028505699地址:耀州区柳公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东南50米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1.采购人信息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919-6282272项目联系人:左艳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8608580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名词解释1.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资金已落实到位。1.资金来源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电话:029-88608580 0919-6282272 |
2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3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如供应商不予认可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为无效报价。 |
4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⑵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会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以上资质文件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如复印件不清晰供应商须提供原件备查)和磋商响应文件于开标前一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磋商保证金 | 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磋商有效期延长一个月。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招标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并将保函正本复印件粘贴于磋商文件规定处,招标结束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保函正本原件退回。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2年 08月 11 日15:00前,磋商保证金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供应商须与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确认到账后(联系电话0919-6282272),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于磋商文件规定处。 |
6 | 响应文件数量及要求 | 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并标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
7 | 磋商文件的装订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资格证明文件需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
8 | 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8-11 15:00:0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21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9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 08 -11 15:00: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21号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10 | 磋商方法 | 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
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3700.00元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完毕。 |
12 | 银行账户信息 | 1、保证金账户:户 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账 号: 302057700040542、代理服务费账户:户 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账 号:7252410182600044355请各供应商按照要求分别将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6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5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磋商响应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监督机构:/2.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
3.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合格的供应商2.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2.8磋商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2.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6.1如果在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6联合体投标3.5供应商必须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采购单位(包括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分包的按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5.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4.1投标内容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4.投标内容的合格性和合法性3.7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6.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6.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五章磋商方法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7.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7.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6.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函、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9.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8.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8.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9.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会被拒绝。9.2如果在磋商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3)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2)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组织实施计划和服务的详细说明。
11.2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1.1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服务且验收合格,履行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人力成本、施工材料采购、安装、管理费、利润、税金、项目验收涉及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如供应商不予认可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1.磋商报价10.2按磋商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10.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它包括:13.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证明服务内容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1.3磋商报价:总包交钥匙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4.8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向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磋商保证金3)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供应商违约,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4.7投标从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招标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退回(退还时间参照14.6条款)。供应商领取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4.6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壹份)14.5开标后经审查,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按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未将保函正本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复印件未附在磋商响应文件内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4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14.3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6)供应商与招标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4)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招标投标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供应商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或者擅自退出招标投标活动的。
16.1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交壹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并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6.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5.1磋商有效期(含授权有效期)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拒绝。15.磋商有效期14.9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有效期为磋商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6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16.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方有效。16.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并分别胶装成册。
(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本、资格证明文件“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供应商的全称;17.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7.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资格证明文件分别单独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8.3无论供应商中标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18.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8.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3如果供应商未对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20.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0.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0.投标的修改与撤回19.1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磋商组织及磋商原则21.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1.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磋商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21.2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磋商
22.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齐全,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等。22.5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2.4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磋商。22.3在磋商期间,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是磋商的依据。在磋商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书。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方法独立进行磋商工作。
22.5.3在详细磋商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5.4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磋商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5)磋商响应文件无供应商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4)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22.5.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11)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磋商总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9)供应商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8)存在有重大缺漏项投项目;7)供应商在同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6)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22.7成交候选人的确定22.6.2详细评审按照第五章“磋商方法”的磋商方法进行。22.6.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2.5.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2.6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2)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24.磋商方法23.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方面,向磋商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23.1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23.磋商过程的保密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磋商报告,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6.2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相应的成交人。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作为磋商结果。磋商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26.定标程序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作为成交单位的磋商方法。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成交候选单位。25.磋商程序
27.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7.中标与落标通知26.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6.5成交人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26.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磋商后直接确定成交人。26.3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9.1成交人承担组织项目采购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乙方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公告的金额支付。29.招标代理服务费28.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中标合同的签订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0.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质疑29.2成交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0.5.5必要的法律依据;30.5.4事实依据;30.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0.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0.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0.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30.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0.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0.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0.5.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0.7质疑答复30.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0.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30.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30.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
30.8.4通讯地址: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21号30.8.3联系电话:0919-6282722联系人:左艳30.8.2联系部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8.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30.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0.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铜川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逾期则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代理机构按磋商报告结果向采购人推荐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31.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31.1开标后,如果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无效投标处理。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予废标。废标后,报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继续采购。31.其他
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1)、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所明确日期为准)。三、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范围:具体以承包人报价或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范围为准。二、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
¥:元。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五、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质量标准2)、合同实际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本条排序在先的文件进行优先解释。(9)图纸。(8)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磋商文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合同生效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约定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三、工程量清单二、采购内容:安装65断桥中空钢化玻璃窗99樘、幕墙1樘。一、工期:20天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
南房断桥窗安装境自专业:土建工程第1页共3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020406001001 | 金属推拉窗项目特征i.窗类型:断桥铝合金,1..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寸:2000*25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1.窗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 | 8 | ||
2 | 020406001002 | 金属推拉窗[项目特征]i.窗类型:断桥铝合金,1.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寸:2000*17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i.窗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 | 29 | |
3 | 020406001003 | 金属推拉窗[项目特征]i.窗类型:断桥铝合金,1.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寸:2000*18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i.窗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 | 18 | |
4 | 020406001004 | 金属推拉窗[项目特征.食类型:断桥铝合金,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寸:1700*17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窗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 | 3 | |
5 | 020406001005 | 金属推拉窗意类型:断桥银合金:4m厚项首特征]2.框材质、外围尺寸:5300*17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i.窗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 | 6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
南房断桥窗安装墙自专业:土建工程第2页共3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漆 | ||||
6 | 020406001006 | 金属推拉窗[頭自特征i.窗类型:断桥铝合金,1.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寸:6000*18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i.窗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 | 3 | |
020406001007 | 金属推拉窗[项自特征]i.窗类型:断桥铝合金,1.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守十:5300*25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i.窗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 | 2 | ||
8 | 020406001008 | 金属推拉窗[项自特征]i.窗类型:断桥铝合金,1.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守:4740*180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i.窗制作、运输、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2.五金、玻璃安装 | 3 | |
020406001009 | 金属推拉窗工项自特征]i.窗类型:断桥铝合金,1.4mm厚2.框材质、外围尺寸:900*25503.玻璃品种、厚度,五金材料、品种、规格:6+15+6中空钢化玻璃[工作内容]1.窗制作、运输、安装3.刷防护材料、油漆2.五金:玻璃安装 | 27 | ||
10 | 020210002001 | 全玻幕墙[项自特征]i.玻璃品种、规格、品牌、颜色:6+12+6钢化LOW-E玻璃2.方式:更换玻璃[工作内容1.玻璃更换2.安装装饰条 | m2 | 105.05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
南房断桥窗安装墙自专业:土建工程第3页共3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3.清洗 | ||||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
专业:土建工程
房断桥窗安装项自第1页共2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一 | 通用项目 | ||
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扬尘污染治理) | 项 | 1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项 | 1 |
1.2 | 环境保护(含工程排污费) | 项 | 1 |
1.3 | 临时设施 | 项 | 1 |
1.4 | 扬尘污染治理费(建筑工程) | 项 | 1 |
1.5 | 扬尘污染治理费(装饰工程) | 项 | 1 |
2 |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 项 | 1 |
2.1 | 人工土石方 | 项 | 1 |
2.2 | 机械土石方 | 项 | 1 |
2.3 | 桩基工程 | 项 | 1 |
2.4 | 一般土建 | 项 | 1 |
2.5 | 装饰装修 | 项 | 1 |
3 | 二次搬运 | 项 | 1 |
3.1 | 人工土石方 | 项 | 1 |
3.2 | 机械土石方 | 项 | 1 |
3.3 | 桩基工程 | 项 | 1 |
3.4 | ·般土建 | 项 | 1 |
3.5 | 装饰装修 | 项 | 1 |
4 |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 | 项 | 1 |
4.1 | 人工土石方 | 项 | 1 |
4.2 | 机械土石方 | 项 | 1 |
4.3 | 桩基工程 | 项 | 1 |
4.4 | 一般土建 | 项 | 1 |
4.5 | 装饰装修 | 项 | 1 |
5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项 | 1 |
6 | 施工排水 | 项 | 1 |
7 | 施工降水 | 项 | 1 |
8 | 施工影响场地周边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安全的临时保护设施 | 项 | 1 |
9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项 | 1 |
10 | 其他 | 项 | 1 |
二 | 建筑工程 | ||
11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项 | 1 |
12 | 脚手架 | 项 | 1 |
/
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规定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计算。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
专业:土建工程第2页共2页
房断桥窗安装项首第2页共2页
计量单位 |
项 |
项 |
项 |
项 |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数量
13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超高降效1
三装饰工程
14脚手架
1
151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超高降效1
16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1
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规定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计算。
其他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
专业:土建工程
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第1页共1页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暂列金额 | 项 | 1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项 | 1 |
计日工 | 项 | 1 |
总承包服务费 | 项 | 1 |
序号
1
2
3
4
(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1.本采购项目磋商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一.磋商方法第五章磋商方法
2.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条所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如果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初审(5)编写磋商报告。(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比较与评价;(2)澄清有关问题;
2.3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2.2.4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2.2.3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投标方案是否有重大缺漏项、偏离;投标商务条款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满足本次投标的特殊要求;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2.2.2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授权期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2.2.1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是否有重大缺项;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1、政策性扣减范围三、政策性扣减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1.2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报价×3%”进行扣减;2.1.1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报价×3%”进行扣减;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情况:2、政策性扣减方式: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磋商因素及权重分值表2.2.3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磋商报价×1%”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2.2.2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或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磋商报价×1%”进行扣减。2.2.1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磋商报价×1%”进行扣减;2.2当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2.1.3在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报价×3%”进行扣减。
类别 | 磋商因素 | 最高得分 | |
磋商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为无效报价。 | 30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和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计划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完全符合要求4-6分;基本满足要求1-3分;不满足要求0分 | 0-6分 | 60分 |
业绩 | 以合同的形式提供自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份2分,满分10分 | 10分 | |
备注 | 1、各评委独立打分。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价格得分仍相同,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磋商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磋商小组决定暂停磋商,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
(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YMD-2022512F-1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2、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供应商,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磋商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四、定标:
磋商函目录二〇二二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磋商响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耀州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断桥窗安装项目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商务响应说明书磋商方案说明书磋商报价表磋商保证金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我方承诺如下:根据贵方“”项目的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一式份、电子版本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函资格证明文件
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我们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自开标之日起天),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如果中标,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传真: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人代表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项目编号: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日期: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章生效,特此证明。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所在部门: |
项目名称:4.1磋商一览表四、磋商报价表本页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三、磋商保证金(法人代表授权人须附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2报价表统一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元) | 工期 | 备注 |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 |
项目编号: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五、磋商方案说明书以广联达计价软件GBQ6.0(最新版本)编制(按发布的招标书导入后自行组价)
施工方案和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项目名称:
其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计划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编制商务响应说明书,格式不限。但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六、商务响应说明书日期: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4.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内容。3.对服务地点、验收、服务承诺、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等投标响应;磋商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磋商报价所包含的全部供应内容;
二〇二二年月日邮编:电话: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七、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日期:
4、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或承诺;2、供应商业绩情况(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封装至磋商响应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八、资格证明文件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附件:1(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如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备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日期:年月日
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3:(如用)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编号:磋商担保函附件4:(如用)备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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