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引入汾湖站同步实施工程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一批措施使用物料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具备材料安装资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4.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5.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