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民委员会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cg2024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13599379345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晓东18065095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4012]
项目名称: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⑤《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条件: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为“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线上购买)。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72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1359937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楼6层03室
联系方式:吴晓东、郑梅:180650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东、郑梅
电 话: 18065095588
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CG2024012]
项目名称: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1-1 | 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5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⑤《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条件: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为“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线上购买)。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202(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 | 3.1 | 报价资格要求(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 2、授权函: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价人需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
3 | | 资格承诺函: 参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为“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4 | 1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
5 | | 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6 | | 提交谈判保证金:10200元人民币 其他约定:无。 |
7 | | 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②电子文本一份(采用WORD或PDF格式,用非易损介质U盘保存)。 首次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正本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首次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和标识的报价将被拒绝。 |
8 | | 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
9 |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10 | |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
11 | 13.1 |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2.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总价限价510000元。供应商超过最高总价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2.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帐号:935001010020413140。(3)谈判小组将会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供应商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南岭镇文祚村72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1359937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楼6层03室
联系方式:吴晓东、郑梅:1806509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东、郑梅
电 话: 180650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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