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盐发改开投〔2022〕47号确认,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盐杭州湾港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浙圣加采(2022)112号
二、项目名称:海盐县开发区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发区新能源安装维护工程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一 |
海盐县开发区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发区新能源安装维护工程 |
1项 |
442.36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发售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及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442516887@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3、采购文件售价(元):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37526369。
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经办人是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2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会议室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2年7月26日14时00分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会议室1),投标单位无须出席开标会议)。
九、因疫情影响,尽量做到“不碰面,少接触”的原则,要求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会议室1)。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招标代理二部),黄侃赟收(18857358644),由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未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①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黄侃赟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1、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防控工作要求
3.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3.2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三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盐杭州湾港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
联 系人:肖磊联系电话:0573-86800805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侃赟联系电话:0573-86180051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附件信息:
附表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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