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核心区C-10地块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40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核心区林后大街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武夷新区核心区C-10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50539㎡。总建筑面积约108036㎡,地上建筑面积约84188㎡,计容建筑面积约83389㎡(容积率1.65),地下建筑面积约23848㎡,建筑密度为20.9%,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0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武夷新区核心区C-10地块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武夷新区核心区C-10地块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等工作;
②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环境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梯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批量精装修、景观与绿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室外雨污工程、永久供电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
③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①设计费(含税):本项目总设计费为330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按180万元包干,其他专项设计费暂按150万元计;
②建安工程费(含税):本项目建安费最高控制价为:415265544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1555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51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详细节点安排详见发包人要求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数量为一家,分包单位数量为一家,且分包单位在本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单位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7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中山路51号美加德广场1号楼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快递费到付,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使用现金(指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方式之一。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建阳支行
账户名称:南平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账 号:41437921207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6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建阳区中山路51号美加德广场1#楼八层);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则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银行保函则为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①采用提交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转入发包人规定的账户,有效期截止时无息返还;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且出具的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③采用担保书形式:出具担保书的担保机构应为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国有绝对控股的商业担保公司(如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且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履约担保。
8.3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30 日历天(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883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706061776,传真:/
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中山路51号美加德广场1#楼八层,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495076222@qq.com
电话:0599-5821965,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蔡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兆煜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889号618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