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8.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9382
(三)预算金额:81,6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8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毅飞 18902296695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2023年05月18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9382
(三)预算金额:81,6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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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番禺区中心医院1、2、3号楼弱电间整改项目规划投入116万元,采购监理服务限价34800元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信息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要求进行项目监理服务,服务对象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要求采取监理服务的各个信息化建设项目;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计划投入272万元进行信息化建设。 2、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信息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限价:81600元。其中番禺区中心医院区域弱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规划投入156万元,费率3%,监理服务限价46800元;番禺区中心医院1、2、3号楼弱电间整改项目规划投入116万元,费率3%,监理服务限价34800元。二、技术要求 1、 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 本次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的资质。监理单位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并按照本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的要求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协调。 对工程涉及的管道及线路施工、机房环境建设、平台部署等具体工作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变更、合同控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使用符合要求的测试用具对工程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理工作科学、严谨、规范、有效,达到建设使用要求。 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组织、管理、进度、验收计划、质量控制等方案,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流程执行,每阶段文档须齐全完整,同时应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 (2)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监理单位建立不少于3人的监理服务团队,团队成员由: 1)、总监1名,要求需具有:必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网络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格。 2)、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需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 I 3)、监理员1名、派驻在项目现场的监理员,人数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准。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能和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必须奉公守法,具有高度责任心。监理人员的确定和变更,须事先经采购单位同意。 (3)安全保密要求 : 由于本工程的部分工作具有保密要求的特点,因此,要求参与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全部人员都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而且在本工程的整个监理工作当中,监理都必须严守秘密,对于泄密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终止合同外,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4)资料档案管理要求 : 中标商必须对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方案计划、检查记录、总结报告、图纸资料、会议纪要等具有保存意义的电子文档、纸质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归档管理,本项目验收后按照信息工程项目文档管理规范对本项目文档资料进行归档移交。 (5)其它服务要求 : 本项目工期短,任务重,为保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在不违背客观规律和建设标准规范的前提下,部分非工作日或非工作时间在能够保障正常施工的条件下可能会开展施工,要求监理单位在此期间必须安排充足人员开展监理工作,保障项目执行中的任何环节能够得到有效监管。 2、 项目监理技术要求: (1)各阶段监理工作: 项目主要分为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工程实施阶段、试运行阶段、工程验收阶段、工程移交及保修维护阶段、项目审计阶段等。 1. 系统设计阶段监理 1) 协助采购单位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提供合理化建议,促使设计方案符合建设需求; 2) 协助采购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3)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2. 工程招投标阶段监理 1)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协助建设方确定用户需求; 2) 协助建设方编写工程招标文件; 3) 组织投标文件评审; 4) 对中标人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优化,提出审核意见; 5) 协助建设方与中标单位谈判签订工程合同; 6)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3. 设备/材料采购监理 1) 审核承包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 2) 订货进货验证; 3) 组织到货验收; 4) 设备鉴定、移交等; 5)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4. 工程实施阶段监理 A.工程开工前的监理 1) 审核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工程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工程实施的障碍; 2) 审核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3)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审核; 4)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5) 审核工程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 6) 审核《项目实施计划》或《项目开发计划》。 B.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1) 审批开工申请,检查承建单位在项目机构组建、人员、物料、技术方案、图纸、外场环境勘察选点等方面的准备情况,确定开工日期; 2) 了解承建单位设备订单的定购和运输情况; 3) 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 4) 了解承建单位工程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5) 编制工程各个子项目监理细则; 6) 签发开工令。 C.实施阶段的监理 1) 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系列管理文件。 2) 根据相关项目的工作范围的要求,制定出详细的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并向承建单位传达管理要求,组织培训指导; 3) 检查工程采用硬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或技术方案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提交相关验收清单和验收方法,依此严格审查验收采购的硬件,保证所有硬件、信息系统都符合合同要求; 4) 对工程中整体的进展状况进行评审及监控,定期检查汇报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报告,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实施成果进行评审和管理,并提交审核意见及相关问题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5) 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7) 对工程的重大变更进行审核和有效控制,提出相关变更处理方案及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处理好各种变更及索赔事宜; 8) 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9) 对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 10)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11) 审查工程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12)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13) 按周、月定期向建设方报告工程情况; 14) 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和工程专项会议; 15) 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16)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5. 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 协助采购确认工程进入试运行; 2) 检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3) 进行试运行期系统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4) 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承建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检测; 5) 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 6) 协助采购确认试运行通过; 7)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6. 工程验收阶段监理 A.工程验收阶段 1) 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 2) 监督检查承建单位的用户培训工作,检查工程各式用户文档; 3) 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4) 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 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6) 组织系统初步验收; 7)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 8) 协助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 9) 签署工程验收报告; 10) 审核工程结算; 11)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12) 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3) 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总,编制监理业务手册,提交建设方; 14) 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15)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B.工程移交及保修维护阶段 1) 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 设备、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 工程施工文档的移交; 4) 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5) 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 6) 审核承建方的保修维护方案; 7) 跟踪检查和记录系统运行故障,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 8)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7. 决算审计阶段的监理 1) 根据审计局要求制定竣工决算审计文件清单目录; 2) 配合甲方准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材料; 3) 检查审核文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4) 配合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5) 协助建设单位在审计期间的联络、沟通等相关工作; 6)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2)监理工作措施 1. 对质量控制措施的要求 1)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制订完整的质量控制流程,控制项目施工方的工程质量; 2)对质量进行管控,包括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施工工具的符合性和完好性、安排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资格和经验、施工材料的质量、遵循的施工标准和施工要求以及现场施工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面检查评审; 3) 详细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流程,明确质量管控的关键工序和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管控; 4) 采取先进的质量控制工具和控制方法,控制施工过程质量; 5) 在关键的质量控制点,要有清楚明确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纠正的具体措施; 6) 监理方应有明确的措施或方法来确保采购方提供的资源能够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 7) 监理方应具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防止有缺陷的设备被使用,有监控设备运输、保管、安装过程的具体措施,防止设备的意外损坏; 8) 监理方应有措施或方法确保设备采购到货后的存放安全,防止设备在存放期间出现意外损坏; 9) 监理方应有对设备安装过程中不可逆工序的实施控制,必要时要进行工序评估与确认;应有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10) 监理方应建立能够及时发现采购设备的质量问题的机制,以及问题通报和处理流程;应有问题处理跟踪流程; 11) 监理方应有一套控制设备安装质量的测试流程或方法,使用该方法可以准确地评估设备安装的质量; 12) 监理方在设备采购的验收阶段应有控制措施,以确保设备采购验收后的设备质量不会发生变坏; 13) 监理方在设备安装的验收阶段应有控制工程质量的能力或措施,确保承建方的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 对进度控制措施的要求 1)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制订符合项目情况的进度控制措施; 2) 在设备采购和设备安装施工开始之前,监理方应会同采购方、承建方等确定项目进度安排,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严格审查工程进度,确保工程的工期; 3) 监理方应有一套完整的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进度控制的工具; 4) 监理方应有处理项目进度延期的能力和策略,确保不因局部延期影响整体项目进度; 5) 监理方应有控制项目进度的具体措施,操作细则; 6) 监理方应有检查项目进度的机制,应有进度延期的预警机制,应能准确评估局部进度出现偏差对整体项目的影响; 7) 监理方应有项目进度动态管理方法,应有项目进度可视化的方法或措施; 8) 监理方应有分析进度延期原因的能力,应有跟踪解决导致进度延期原因的措施或方法; 9) 监理方应建立项目进度协调与控制机制。 3. 对项目投资控制的要求 1) 监理方根据项目预算,制订该项目投资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 2) 监理方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采购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3) 监理方应控制变更情况,变更应遵循相关管理规定,由三方达成共识,并通过签署变更单予以明确; 4) 监理方应有计量工程量与投资的能力,有控制投资的具体措施或方法; 5) 监理方应有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与控制能力; 6) 监理方应有确保独立、公平、公正的竣工结算流程。 4. 对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 1) 监理方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制订完整的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条款; 2) 监理方应有安全管理的经验,具有防止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办法或安全条款; 3) 监理方应有一套完整的能够用于设备安装施工方面的安全检查与考评的方法,监理方应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检查与考评方法; 4) 检查督促承建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5) 组织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 确立本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5. 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1) 监理方应有一套合同管理的方法; 2) 监理方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采购方提交监理报告; 3) 监理方应协助采购方与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4) 监理方应有控制合同变更的流程和方法,确保不出现随意变更现象。 6. 对信息管理的要求 1) 监理方应与采购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2) 及时向采购方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3) 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4) 督促、检查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 转发采购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6) 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采购方、承建方、设计单位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7) 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 7. 对组织协调的要求 1) 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部门较多,并需要与原有系统进行衔接,因此组织协调工作尤为重要;监理方应与采购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2) 确定承建方、设计单位等之间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3) 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4) 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8. 对项目例会管理的要求 1) 监理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例会的管理制度;确定各种例会的启动流程和参加对象; 2) 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例会,记录会议要点,形成会议纪要; 3) 跟踪会议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结果; 9. 对监理工作成果的要求 1) 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制度,应有监理工作成果清单; 2) 监理方应有明确的签字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成果的真实性; 3) 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责任保管制度,应符合文档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 4) 监理方应制定明确的资料分发制度,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确保资料送达的及时性。 (3)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 -200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2005)》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应做到: 1) 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 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 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 6)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4)监理服务应遵循的依据 1. 监理行业的有关文件 1) 工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4) 监理单位与采购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及招投标有关文件; 5)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2. 监理依据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和工艺等工作,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该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YD14050-2008 《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与维护保养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1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5]第044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1-1999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通信系统机房设计》(GBKJ-90)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办投资[2001]1153号) 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其它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以上规范或者标准、要求有更新的,以更新后的标准执行;内容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较高的要求和标准执行;与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执行。三、项目建设后期服务要求: 监理服务贯穿于项目实施期间的全过程以及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审计等工作,本采购项目将签订为期1年的监理服务合同,凡服务期内启动的监理项目,其监理服务均持续到项目完成为止。四、付款方式说明: 1. 本项目监理费取费标准:取费依据为“发改价格[2007] 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收费基数=收费基价/计费额。 2. 项目监理费公式:项目总投资*收费基数(费率≤3%)。 ★3. 服务采购成交价根据项目总投资额计算所得,即项目总投资*收费基数(费率≤3%);实际结算价以项目招标成交价计算进行结算,即招标成交价*收费基数(费率≤3%)。 ★4. 单项项目监理费付款方式如下: 1)预付款支付:单项信息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完成后,中标监理单位进场开展监理工作,经甲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按单项招标项目签订合同的金额的所需监理费支付30%预付款; 2)结算款支付:中标监理单位在信息建设采购项目通过用户验收后,支付单项招标项目签订合同的金额的所需监理费的70%监理款。 | 1 | 项 |
2 | 服务内容:番禺区中心医院区域弱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规划投入156万元,采购监理服务限价46800元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信息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要求进行项目监理服务,服务对象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要求采取监理服务的各个信息化建设项目;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计划投入272万元进行信息化建设。 2、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信息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限价:81600元。其中番禺区中心医院区域弱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规划投入156万元,采购监理服务限价46800元;番禺区中心医院1、2、3号楼弱电间整改项目规划投入116万元,采购监理服务限价34800元。二、技术要求 1、 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 本次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的资质。监理单位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并按照本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的要求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协调。 对工程涉及的管道及线路施工、机房环境建设、平台部署等具体工作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变更、合同控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使用符合要求的测试用具对工程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理工作科学、严谨、规范、有效,达到建设使用要求。 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组织、管理、进度、验收计划、质量控制等方案,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流程执行,每阶段文档须齐全完整,同时应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 (2)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监理单位建立不少于3人的监理服务团队,团队成员由: 1)、总监1名,要求需具有:必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网络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格。 2)、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需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 I 3)、监理员1名、派驻在项目现场的监理员,人数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准。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能和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必须奉公守法,具有高度责任心。监理人员的确定和变更,须事先经采购单位同意。 (3)安全保密要求 : 由于本工程的部分工作具有保密要求的特点,因此,要求参与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全部人员都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而且在本工程的整个监理工作当中,监理都必须严守秘密,对于泄密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终止合同外,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4)资料档案管理要求 : 中标商必须对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方案计划、检查记录、总结报告、图纸资料、会议纪要等具有保存意义的电子文档、纸质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归档管理,本项目验收后按照信息工程项目文档管理规范对本项目文档资料进行归档移交。 (5)其它服务要求 : 本项目工期短,任务重,为保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在不违背客观规律和建设标准规范的前提下,部分非工作日或非工作时间在能够保障正常施工的条件下可能会开展施工,要求监理单位在此期间必须安排充足人员开展监理工作,保障项目执行中的任何环节能够得到有效监管。 2、 项目监理技术要求: (1)各阶段监理工作: 项目主要分为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工程实施阶段、试运行阶段、工程验收阶段、工程移交及保修维护阶段、项目审计阶段等。 1. 系统设计阶段监理 1) 协助采购单位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提供合理化建议,促使设计方案符合建设需求; 2) 协助采购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3)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2. 工程招投标阶段监理 1)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协助建设方确定用户需求; 2) 协助建设方编写工程招标文件; 3) 组织投标文件评审; 4) 对中标人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优化,提出审核意见; 5) 协助建设方与中标单位谈判签订工程合同; 6)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3. 设备/材料采购监理 1) 审核承包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 2) 订货进货验证; 3) 组织到货验收; 4) 设备鉴定、移交等; 5)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4. 工程实施阶段监理 A.工程开工前的监理 1) 审核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工程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工程实施的障碍; 2) 审核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3)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审核; 4)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5) 审核工程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 6) 审核《项目实施计划》或《项目开发计划》。 B.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1) 审批开工申请,检查承建单位在项目机构组建、人员、物料、技术方案、图纸、外场环境勘察选点等方面的准备情况,确定开工日期; 2) 了解承建单位设备订单的定购和运输情况; 3) 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 4) 了解承建单位工程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5) 编制工程各个子项目监理细则; 6) 签发开工令。 C.实施阶段的监理 1) 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系列管理文件。 2) 根据相关项目的工作范围的要求,制定出详细的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并向承建单位传达管理要求,组织培训指导; 3) 检查工程采用硬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或技术方案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提交相关验收清单和验收方法,依此严格审查验收采购的硬件,保证所有硬件、信息系统都符合合同要求; 4) 对工程中整体的进展状况进行评审及监控,定期检查汇报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报告,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实施成果进行评审和管理,并提交审核意见及相关问题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5) 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7) 对工程的重大变更进行审核和有效控制,提出相关变更处理方案及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处理好各种变更及索赔事宜; 8) 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9) 对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 10)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11) 审查工程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12)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13) 按周、月定期向建设方报告工程情况; 14) 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和工程专项会议; 15) 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16)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5. 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 协助采购确认工程进入试运行; 2) 检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3) 进行试运行期系统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4) 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承建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检测; 5) 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 6) 协助采购确认试运行通过; 7)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6. 工程验收阶段监理 A.工程验收阶段 1) 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 2) 监督检查承建单位的用户培训工作,检查工程各式用户文档; 3) 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4) 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 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6) 组织系统初步验收; 7)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 8) 协助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 9) 签署工程验收报告; 10) 审核工程结算; 11)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12) 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3) 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总,编制监理业务手册,提交建设方; 14) 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15)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B.工程移交及保修维护阶段 1) 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 设备、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 工程施工文档的移交; 4) 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 5) 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 6) 审核承建方的保修维护方案; 7) 跟踪检查和记录系统运行故障,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 8)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7. 决算审计阶段的监理 1) 根据审计局要求制定竣工决算审计文件清单目录; 2) 配合甲方准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材料; 3) 检查审核文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4) 配合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5) 协助建设单位在审计期间的联络、沟通等相关工作; 6) 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 (2)监理工作措施 1. 对质量控制措施的要求 1)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制订完整的质量控制流程,控制项目施工方的工程质量; 2)对质量进行管控,包括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施工工具的符合性和完好性、安排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资格和经验、施工材料的质量、遵循的施工标准和施工要求以及现场施工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面检查评审; 3) 详细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流程,明确质量管控的关键工序和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管控; 4) 采取先进的质量控制工具和控制方法,控制施工过程质量; 5) 在关键的质量控制点,要有清楚明确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纠正的具体措施; 6) 监理方应有明确的措施或方法来确保采购方提供的资源能够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 7) 监理方应具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防止有缺陷的设备被使用,有监控设备运输、保管、安装过程的具体措施,防止设备的意外损坏; 8) 监理方应有措施或方法确保设备采购到货后的存放安全,防止设备在存放期间出现意外损坏; 9) 监理方应有对设备安装过程中不可逆工序的实施控制,必要时要进行工序评估与确认;应有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10) 监理方应建立能够及时发现采购设备的质量问题的机制,以及问题通报和处理流程;应有问题处理跟踪流程; 11) 监理方应有一套控制设备安装质量的测试流程或方法,使用该方法可以准确地评估设备安装的质量; 12) 监理方在设备采购的验收阶段应有控制措施,以确保设备采购验收后的设备质量不会发生变坏; 13) 监理方在设备安装的验收阶段应有控制工程质量的能力或措施,确保承建方的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 对进度控制措施的要求 1)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制订符合项目情况的进度控制措施; 2) 在设备采购和设备安装施工开始之前,监理方应会同采购方、承建方等确定项目进度安排,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严格审查工程进度,确保工程的工期; 3) 监理方应有一套完整的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进度控制的工具; 4) 监理方应有处理项目进度延期的能力和策略,确保不因局部延期影响整体项目进度; 5) 监理方应有控制项目进度的具体措施,操作细则; 6) 监理方应有检查项目进度的机制,应有进度延期的预警机制,应能准确评估局部进度出现偏差对整体项目的影响; 7) 监理方应有项目进度动态管理方法,应有项目进度可视化的方法或措施; 8) 监理方应有分析进度延期原因的能力,应有跟踪解决导致进度延期原因的措施或方法; 9) 监理方应建立项目进度协调与控制机制。 3. 对项目投资控制的要求 1) 监理方根据项目预算,制订该项目投资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 2) 监理方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采购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3) 监理方应控制变更情况,变更应遵循相关管理规定,由三方达成共识,并通过签署变更单予以明确; 4) 监理方应有计量工程量与投资的能力,有控制投资的具体措施或方法; 5) 监理方应有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与控制能力; 6) 监理方应有确保独立、公平、公正的竣工结算流程。 4. 对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 1) 监理方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制订完整的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条款; 2) 监理方应有安全管理的经验,具有防止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办法或安全条款; 3) 监理方应有一套完整的能够用于设备安装施工方面的安全检查与考评的方法,监理方应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检查与考评方法; 4) 检查督促承建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5) 组织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 确立本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5. 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1) 监理方应有一套合同管理的方法; 2) 监理方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采购方提交监理报告; 3) 监理方应协助采购方与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4) 监理方应有控制合同变更的流程和方法,确保不出现随意变更现象。 6. 对信息管理的要求 1) 监理方应与采购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2) 及时向采购方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3) 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4) 督促、检查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 转发采购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6) 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采购方、承建方、设计单位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7) 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 7. 对组织协调的要求 1) 由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部门较多,并需要与原有系统进行衔接,因此组织协调工作尤为重要;监理方应与采购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2) 确定承建方、设计单位等之间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3) 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4) 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8. 对项目例会管理的要求 1) 监理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例会的管理制度;确定各种例会的启动流程和参加对象; 2) 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例会,记录会议要点,形成会议纪要; 3) 跟踪会议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结果; 9. 对监理工作成果的要求 1) 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制度,应有监理工作成果清单; 2) 监理方应有明确的签字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成果的真实性; 3) 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责任保管制度,应符合文档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 4) 监理方应制定明确的资料分发制度,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确保资料送达的及时性。 (3)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 -200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2005)》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应做到: 1) 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 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 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 6)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4)监理服务应遵循的依据 1. 监理行业的有关文件 1) 工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4) 监理单位与采购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及招投标有关文件; 5)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2. 监理依据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和工艺等工作,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该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YD14050-2008 《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与维护保养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1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5]第044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1-1999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通信系统机房设计》(GBKJ-90)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办投资[2001]1153号) 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其它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以上规范或者标准、要求有更新的,以更新后的标准执行;内容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较高的要求和标准执行;与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执行。三、项目建设后期服务要求: 监理服务贯穿于项目实施期间的全过程以及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审计等工作,本采购项目将签订为期1年的监理服务合同,凡服务期内启动的监理项目,其监理服务均持续到项目完成为止。四、付款方式说明: 1. 本项目监理费取费标准:取费依据为“发改价格[2007] 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收费基数=收费基价/计费额。 2. 项目监理费公式:项目总投资*收费基数(费率≤3%)。 ★3. 服务采购成交价根据项目总投资额计算所得,即项目总投资*收费基数(费率≤3%);实际结算价以项目招标成交价计算进行结算,即招标成交价*收费基数(费率≤3%)。 ★4. 单项项目监理费付款方式如下: 1)预付款支付:单项信息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完成后,中标监理单位进场开展监理工作,经甲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按单项招标项目签订合同的金额的所需监理费支付30%预付款; 2)结算款支付:中标监理单位在信息建设采购项目通过用户验收后,支付单项招标项目签订合同的金额的所需监理费的70%监理款。 | 1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付款方式说明: 1. 本项目监理费取费标准:取费依据为“发改价格[2007] 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收费基数=收费基价/计费额。 2. 项目监理费公式:项目总投资*收费基数(费率≤3%)。 |
2 | 付款方式说明:★3. 服务采购成交价根据项目总投资额计算所得,即项目总投资*收费基数(费率≤3%);实际结算价以项目招标成交价计算进行结算,即招标成交价*收费基数(费率≤3%)。 |
3 | 付款方式说明: ★4. 单项项目监理费付款方式如下: 1)预付款支付:单项信息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完成后,中标监理单位进场开展监理工作,经甲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按单项招标项目签订合同的金额的所需监理费支付30%预付款; 2)结算款支付:中标监理单位在信息建设采购项目通过用户验收后,支付单项招标项目签订合同的金额的所需监理费的70%监理款。 |
4 | 项目建设后期服务要求: 监理服务贯穿于项目实施期间的全过程以及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审计等工作,本采购项目将签订为期1年的监理服务合同,凡服务期内启动的监理项目,其监理服务均持续到项目完成为止。 |
5 | 其他要求:按采购用户需求。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8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毅飞 18902296695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202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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