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数据侦查服务更正公告
侦查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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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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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杜娇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数据侦查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2-04 至 2023-12-12
撰写单位:
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杜娇
(大数据侦查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400-005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数据侦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补充其他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5日 10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⑶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⑷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公安局
地 址:
顺城区临江东路十九号
联系方式:
024-57819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江路东路31-4号1单元1002号
联系方式:
024-5765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娇
电 话:
024-576588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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