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水海水库低水位水资源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金额
90.5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婉琳0871-674291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骏138886152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询比公告 1.1.询比条件 清水海水库低水位水资源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已同意实施,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清源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对本项目进行询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1.2.1项目概况:清水海水库低水位水资源利用工程布置在清水海水库新麦冲隧洞进口,拟新建一座浮坞泵站及输水管线,在清水海水库水位降低至死水位以下时,将水库死库容水 量抽至新麦冲隧洞,应急向昆明市空港新区、呈贡区及寻甸县城市生活供水。浮坞泵站提水 扬程 10.0m,设计流量 4.0m³/s,装机 550kW,输水线路长 205m。 1.2.2 询比范围(采购需求): 清水海水库低水位水资源利用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相关专题报 告(如有); (2)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并配合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 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1.2.3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届满之日止,各阶 段勘察设计时限以采购人具体要求为准。其中:可行性研究阶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 天内提供满足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成果;初步设计阶段自收到采购人委托书之日起 20 日 历天内提供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阶段自收到采购人委托书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供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并全过程积极推进各项审查、审批工作。 1.2.5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行业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执行,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必须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的深度,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1.2.6 询比规模:约 90.56 万元; 1.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 1.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及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水利水电专业,且咨询询比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咨询,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站截图。 1.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 员,提供社保证明。 1.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事业单位从其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 至今的审计报告,2024 年成立的单位不需提供。 1.3.5 信誉要求:(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当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由采购 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 标准:按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1.3.6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询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询比均无效。1.3.7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比:不接受。 1.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5.询比文件的获取 1.5.1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获取询 比文件。 1.5.2 电子邮件获取(通过邮件发送资料获取询比文件,无需到现场):采购代理机构 邮箱:1416037034@QQ.com,将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回单(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并在 资料正文中备注 XX 单位,XX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 询比文件,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1.5.3 询比文件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无论是专票还是普票,必 须公对公汇款,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询比文件费、项目名称”(例:询比文件费,XXX 项目),请在转账或电汇时按款项用途单独汇款,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4 户名: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 账号:871904240510401。 ★未按本询比公告要求时间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 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1.6.2 本次询比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 1.6.3 供应商应当在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 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信息创业中心 2 栋 联系人:李婉琳 电话: 0871-6742911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 系 人:何骏、张洁 联系电话:13888615284、13629613759、0871-6716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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